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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江苏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020年年会在苏州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杜万华,省政协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出席会议。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苏州大学党委常委、总会计师周高参加会议。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负责人以及浙江、安徽等地高院破产审判部门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来自全省高校、省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有关单位、全省法院、全省破产管理人系统以及优秀论文作者代表共19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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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万华副主任围绕“我国破产审判工作功能的再认识”作了主题发言,强调要正确认识当前经济形势下,破产审判工作在引领市场投资方向、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市场主体救治退出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切实解决执行难等六个方面的功能,要重点做好审判专业化、执行转破产、府院协调联动、管理人管理、审判工作运行、审判信息化、跨境破产协调等七个方面的工作,并就企业破产法修订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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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继业副主席在致辞中,对研究会工作提出三点期望,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在重大国家战略方面及时跟进,积极参与破产法修订工作,推动解决阻碍破产法律制度实施的体制机制障碍,广泛开展破产法治和破产文化宣传。三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研究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跨学科交流互动,不断提升研究会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重视破产法学法律人才梯队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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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道虎院长在致辞中指出,法治建设的发展进步,离不开高质量的司法实践积累,也离不开高水平的法学研究支撑。希望破产法学研究会立足江苏破产工作实践,深入开展研究、交流和探讨,不断推动破产法学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省法院将全力以赴支持研究会工作,为破产法学研究搭建更多平台,提供更为丰富的研究素材和研究成果,推动江苏破产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发展,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破产审判理论体系,大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