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法官4天为农民工执行到位6万元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臧从从 王悦瑶 发布时间:2021-10-08 浏览次数:1242
国庆节前,新沂法院执行法官曹伟执结4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到位6万元,仅历时4天。
2014年至2016年,曹某、孙某、问某、陈某在谢某经营的砖厂工作,后因砖厂被拆,谢某分别拖欠孙某16400元、问某13000元、曹某26000元、陈某5000元,共计60400元。由于多次讨要未果,2021年8月19日,经该院吴以虎人民调解工作室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谢某于2021年9月20日付清拖欠工资,否则应支付其拖欠工资及相应利息。
同年9月1日,曹某、孙某、问某、陈某向该院申请司法确认。9月6日,该院作出裁定,确定上述调解协议有效。
4名农民工依据调解协议要求谢某支付工资,谢某仍不履行支付义务。
9月24日,曹某、孙某、问某、陈某分别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曹伟了解案情后,秉持农民工工资不容拖欠的原则,带领执行团队立即进行线上线下查控,并成功传唤被执行人谢某,组织双方进行协商。
从下午3点一直到晚上7点,曹伟法官向谢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另一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唤起谢某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自觉,谢某当场履行6万元。
4名申请执行人如愿拿到了工资,孙某紧握执行法官曹伟的手说:“曹法官,你帮我们拿回了血汗钱,真的非常感谢”。
新沂法院深入贯彻新沂市委关于开展践行“四个万家”促进“四个建设”活动及“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节前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切实维护司法权威,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目前执结案件37起,执行到位265335元,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