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盐城、淮安、镇江、连云港等地法院克服疫情影响,通过远程视频、驻所科技法庭等线上线下方式,集中宣判了6起有组织犯罪案件,29名被告人获刑。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包括染指工程建设领域的郝云飞等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实施非法放贷的张步坤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赌黑合流”的黄海鹏等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相关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年六个月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江苏各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省委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下,以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为契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全省各级法院始终坚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用好用足法律武器,当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同时,严格掌握缓刑、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依法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有组织犯罪案件121件505人,涉黑恶被告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率35.23%。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加快财产处置进度,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执行到位涉黑恶财产45.83亿元。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准确审查甄别黑恶财产与合法财产,坚决防止拔高认定、降格处理,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沿着法治轨道运行。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通过组织法检同堂培训班、召开专题培训会等多元方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培训,提升干警专业化水平。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推送《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信息,拍摄短视频、创作微动漫,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累计推送普法信息256篇。此次集中宣判活动亦是江苏法院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举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