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5月11日电1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2021年度行政审判工作的总体情况并发布2021年度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2021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5687件,同比增长6.05%;审结29231件,同比增长13.84%。此外,还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366件,审结7303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玉柱介绍,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在行政审判上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全省法院聚焦经济发展领域案件审理,一审审结城建类案件4632件,资源类案件1682件,有效保障了京沪高速扩容等重大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省法院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十大案例,明确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的审判理念和裁判规则。一审审结公安案件2223件,市场监管案件518件,服务保障平安江苏建设。强化涉企案件审理,一审审结案件4603件,同比增长12.79%;发送涉企专项司法建议30件,全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民生领域案件审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一审审结涉基本养老、退休审批、工伤认定等社会保障类案件2321件,文教卫健类案件157件,民政类案件118件,其中尚某某诉如东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案,获评2021年全国法院年度十大案例。

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省法院普遍建立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机制,依托“网格法官+调解员+网格员”联动解纷机制,加快行政争议调处工作机制建设。2021年共协调化解案件3904件,近四分之一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得以实质化解。徐州法院创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解纷九法”;扬州法院采用“溯源”调解法,依法妥善化解涉群体性案件424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共同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问题的意见》,抓住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少数”,通过提升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积极践行“为民办实事”,联合省司法厅创新推动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工作,试点以来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受理行政诉讼法律援助案件927件,同比增长近1.8倍。

充分发挥监督依法行政作用。2021年全省法院严格履行监督依法行政的法定职责,在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判决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等案件1649件,占一审审结案件总数的9.54%。其中,城建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仍然是此类案件增长较为明显的主要执法领域。通过专项调研和分析研判,发现全省行政机关一审败诉案件呈现出三大特征:其一,乡镇街道败诉案件快速增长。全年乡镇政府、街道办一审败诉案件848件,同比增长近一倍,占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总数的51.43%。其二,行政强制违法现象较为突出。全省行政机关因违法实施行政强制一审败诉案件761件,同比增长83.82%,占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总数的46.15%,同比增加近9个百分点,连续五年成为全省败诉案件数量最多的行政行为类型。其三,履行法定职责意识仍显薄弱。全省行政机关因不履行法定职责、不当履行法定职责导致的一审败诉案件106件,同比增长43.24%;其中,县乡两级行政机关因不依法履职败诉案件88件,占比超过此类案件总数的八成。

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服务大局。全年全省行政审判条线发送司法建议125件,努力从源头上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提升。全省法院普遍建立府院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府院合力”。全省法院还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提交行政审判和执法专项报告、建议60份,开展联合调研座谈609次,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授课220余场、覆盖近3万人次。省法院撰写《行政处罚法修订的新要求与司法、执法的应对》《疫情防控行政案件司法审查问题研究》等多篇司法调研报告并注重成果转化运用,积极回应法治政府建设热点难题。

据介绍,本次发布的年度十大案例是从2021年全省法院审结的近4万件各类行政案件中筛选出来的,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意义。从裁判结果上来看,既有支持行政相对人诉讼请求的案例,也有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案例,还有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案例。从行政执法领域或行政行为类型上看,不仅有征收补偿、违建查处、行政处罚等传统行政案件,也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审批、不履行行政协议等新类型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