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25日,省法院发布《2021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蓝皮书》。蓝皮书显示,2021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裁判认可度较高,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5878件,一、二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入选典型案例数和优秀文书数量均居全国前列。全年共有15件知识产权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5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等;连续三年有文书入选全国百篇优秀裁判文书,3篇裁判文书入选全国法院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优秀裁判文书。

记者注意到,从案件类型看,常规的著作权、商标权纠纷占比依然遥遥领先,涉互联网领域新类型纠纷频发。蓝皮书显示,涉及如微信账号交易侵权性质认定、3D模型文件作品认定及演绎者的权利边界、诱导分享、突破微信社交平台规则限制、不当抓取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强制“二选一”等新类型纠纷开始出现。同时,随着“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快速崛起,涉短视频平台作品侵权纠纷持续增多。2021年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4397件,同比增长124.11%。

自2018年提出“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后,江苏法院持续推进最严格保护工作。2021年10月,“江苏法院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项目获江苏政法工作优秀创新成果特等奖(第一名)。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报告》中给予充分肯定。

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江苏法院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对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提高侵权代价,有效阻却严重侵权行为再发生。建立全省法院依法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工作机制,统一并细化适用标准。2021年共在80件案件中明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或考虑惩罚性因素判决确定赔偿数额,同比增长达56.86%,并首次向社会发布适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