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九) | 庭审只用六分钟
作者:李瑞武 刘祝羽 发布时间:2021-05-13 浏览次数:1072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进司法作风,践行司法为民,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以民生为本,民愿为先,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中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群众满意作为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从噩耗传来,再到今天对被告人依法判决,是对我亲人最好的告慰!”被害人家属眼含热泪。
事故发生在2020年12月8日,被告人陈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因为对路况疏于观察,没有确保安全行驶,撞到了同向行驶的孙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尾部,事故直接导致了孙某的当场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起事故被告人陈某负主要责任,被害人孙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陈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罪行,同时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在对被告人陈某表示谅解后,被害人孙某的家属表示希望尽快对被告人进行判决,以告慰逝者,抚平亲人们内心的伤疤。
2021年4月12日,宿豫区法院刑事速裁中心正式揭牌,揭牌当日,检察院即对涉及被告人陈某交通肇事等9起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进行集中起诉,刑事速裁中心经审查后集中立案。
3天后,宿豫区法院审判员于海秋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了上述9起案件,并当庭宣判。
“被告人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祁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二十天,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汪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
随着法庭最后一声法槌声的响起,9起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在法院按速裁程序依法审理结束。这次集中审判从开庭到审结宣判仅耗时50多分钟,平均每件用时不到6分钟,判决书在庭审结束后10分钟内全部送达被告人。
“针对本次集中开庭审理的9起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我们还首次发出了‘表格式’刑事判决书,简明扼要罗列判决内容,让判决结果更直观,让审判速度更高效。”于海秋说。
据了解,宿豫区法院刑事速裁中心由法院联合公安、检察、司法三家单位共同成立,中心内设有公安机关办案场所、检察机关办案场所、审判机关刑事速裁法庭,各方集中办公、高效运转,通过公检法司协调联动、社会调查前置、速裁案件专人办理、集中办理等机制,实现轻微刑事案件从侦查取证、审查起诉到立案开庭的“一站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