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十)| 历时12天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王和明 尹超 发布时间:2021-05-18 浏览次数:10525
近日,随着最后一台定型机拆卸配件吊装到货车上,标志着一桩执行近两年之久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现场查封的31台大型设备成功扣押到位,下一步,该案件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4月底我和院里4名法警就来到拆卸现场,现在算来已经有12天,中间虽有小波折,但还算顺利。”海州法院执行法官杨路长舒了一口气。
2017年4月起,外省某纤维制品公司与连云港某机械公司先后签订了5份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总价款近1000万元。合同签订后,连云港机械公司按约定交付了全部纺织设备,该纤维公司陆续支付货款600余万元,剩余货款330余万元一直拖欠未支付。2019年8月,双方在海州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并保全了相关机器设备。
但该纤维公司未履行自己的承诺,2019年9月3日,经连云港机械公司申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同年9月26日,海州法院执行法官即赶赴外省实地开展调查,并与纤维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进行了谈话,得知该公司除欠付连云港机械公司的货款,还与公司土地租赁方,某物资公司有纠纷,被海州法院查封的设备已经有了第二、三轮候查封。同日,在与某物资公司谈话时,物资公司提出作为机器设备代保管人,要求支付设备保管费用,同时与相关法院协调好轮候查封的问题。
随后,由于设备保管费用双方未谈妥,强制执行程序一直未取得任何进展,2020年初全国爆发新冠疫情,耽搁至同年7月,海州法院执行法官再次出差协商查封设备搬运的事宜,但某物资公司要求法院出具关于协助执行期间产生的保管费用如何支付、何时支付、支付方式等内容的书面函,否则查封设备不能搬离。随后,承办执行法官回法院合议相关处置事宜,并于2020年8月回函。2020年10月,该地爆发小范围新冠疫情,执行又被耽搁。2021年初,该案件被重新分配到执行法官杨路手里,现场纺织设备拆卸的难点在两台定型机,上面有多条油管,如果在拆卸的过程中遇到明火会发生火灾,乃至爆炸,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
在与连云港机械公司提前做好拆装预案基础上,机械公司派出技术人员、消防人员到现场协助执行。2021年4月19日,海州法院执行法官三赴外省该地,最终某物资公司同意留存拍卖案款45万元用于支付机器设备看管费用,其他损失自愿放弃。
12天拆卸现场,执行法官杨路和4名法警一刻不闲着,既要维护好秩序,也要做好设备出库登记,吃住在现场生怕有一丝纰漏,最终圆满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