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八) | 卖羊
作者:东台市人民法院 周陈华 杨小英 戴欢来 发布时间:2021-05-10 浏览次数:10788
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近日,东台法院现场灵活变卖被执行人养殖的200余只生羊,为申请人及关联案件债权人执行到位近40万元。
案情简介
2017年,谢某因经营其个人独资的养殖场需要向杨某借款20万元。后谢某只偿还2万元及部分利息便未再还款。2019年,东台法院受理双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并于审理后判决谢某归还杨某18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谢某未曾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谢某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不主动履行,且除本案外,谢某尚有其他执行案件未履行。为此,东台法院裁定变卖谢某养殖的羊只。
执行经过
上午8点,8名干警分乘2辆警车准时出发,赶赴50公里外的被执行人养殖场。
上午9点40分,执行干警进入养殖场后,第一时间找到管理人员了解场内羊只品种、数量、市场价等情况。期间,一名养殖人员曾一度出现情绪激动,企图关门阻碍执行的过激行为。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该养殖人员才稳定情绪,主动配合执行。
上午10点30分,在各竞买人到场后,执行干警逐一登记竞买人信息,组织大家现场“看样”,并由养殖场管理人员详细讲解羊只情况、披露羊只“瑕疵”、解答竞买人疑问。除各方当事人自行联络的竞买人外,还有法院吸纳而来的竞买人。此前,为了让更多竞买人参与竞拍,执行干警曾向当地多家养殖户推介本次变卖活动。
上午11点50分,承办法官组织在场当事人及有关权利人协商确定羊只处置参考价。经过议价,最终形成大羊称重与小羊定价相结合的灵活计价方式。在随后展开的竞价中,经过多轮出价,买受人王某以48元每公斤的最高价竞买成功。
下午3点40分,买受人安排的运输车辆终于抵达养殖场,执行干警立即着手组织开展羊只装车工作,高效引导现场装车人员按羊只的品种、大小有序进行装车。
晚上7点30分,所有羊只完成装车。承办法官与买受人、各方当事人仔细、准确地核算、确认本次变卖羊只的总价,并办理尾款支付、羊只交接等手续。
直至晚上8点,“扫尾”工作全部结束,本场变卖活动圆满完成,该起案件得以全部实际执结。夜幕下,执行干警满载着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尽兴”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