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家务事,她一干就是37年!
作者: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熊媛媛 发布时间:2021-05-13 浏览次数:11096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回顾在党的领导下人民司法走过的百年发展历程,深入挖掘人民法院奋斗故事,展示各个时期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的精神品质、理想信念和传奇故事,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新媒体部推出“百年百场”人物故事专访特辑,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连云港赣榆区人民法院,聆听“全国模范法官”姜霜菊的成长历程和调解故事。
“姜姨”来了
“姜姨,她没房没工作,孩子怎么跟着她生活?”
4月22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一对离异的年轻夫妻正吵着争孩子的抚养权。
小伙子口中的姜姨,是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原民一庭副庭长姜霜菊。
在赣榆当地,无论是法院同事还是当事人,大家都亲切地称呼姜霜菊“姜姨”。
初见姜霜菊,瘦瘦小小的个子,留着一头干练的短发,碎碎的齐刘海,眼神总是在当事人之间流转,时而犀利,时而柔情。
今年是姜霜菊退休后的第三年,62岁的她以人民调解员的身份,继续在基层法院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有人笑话她:“你闲的啊,退休了还来干调解。”
从法官到人民调解员,她是“闲不住”的姜姨
真是法官当上瘾了吗?
谁能想到,当了30多年法官的姜霜菊一开始其实是个技术员。
1984年,25岁的女技术员姜霜菊服从组织安排,从赣榆县农机修造厂调至赣榆县人民法院青口法庭。
在那个年代,厂里的待遇比法院好太多,大家都说她傻,她自己却说:“我是党员,要听党的话。组织安排我做法官,那我就去做法官。”
报到那天,她领到三件办公用品:自行车、雨衣和公文包。
当时实行“分片包干”办案,她所在的辖区包括两个乡镇,离家较远。她和同事们骑着车,风里来雨里去,奔波于当事人与法庭之间。
到乡镇村庄办案,大多是“连轴转”,办完案子往往过了饭点。当她拿出自己出发前带的煎饼充饥时,总有老乡为她端来一碗开水或热汤。
颠簸骑行在乡野土路上,田间地头劳作的百姓也常会热情招呼她停车歇息,嘘寒问暖之余,顺带剜一把韭菜、小葱塞到她的车篮里。
这些陌路相逢、淳朴厚道的老百姓不是案件当事人,并非有求于她,而他们却拿她当亲人对待,完全是出于对“公家人”的信任与尊敬。
姜霜菊深深意识到,虽然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基层法官,但在老百姓心中,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是公平正义的化身。
从那时起,被老百姓真情感动的姜霜菊,始终告诫自己要对得起老百姓的信任,立志做一名好法官,把老百姓当自家人,把他们的困苦当成自己的事。
她这一做就是37年。
2018年1月,姜霜菊正式退休。退休后,她仍坚守在“姜霜菊调解工作室”。这个调解室是2012年3月赣榆法院专门为她设立的,是当时全省第一个以法官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室。
身份从一名人民法官变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有什么不一样吗?
姜霜菊说:“从个人情感上说哩,我觉得没啥不一样,老百姓还是我的自家人,我还是尽我的能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说完,姜霜菊笑了。她笑起来,小小的眼睛会眯成一条缝,眼尾浮起的深深褶皱是岁月留下的尾巴。
清官难断家务事?不,她很有一套
“善解纷争,细雨和风融冰雪;长怀火热,婆心苦口平是非。”这副楹联是对姜霜菊调解工作的充分肯定。
在岗三十多年,姜霜菊累计办案近万件,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且无一错案,无一申诉,无一引发上访。
缠诉多年的房产继承纠纷案、关系复杂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全国人大交办的一审二审信访案、拆迁“钉子户”等诸多疑难复杂案件,在姜霜菊的不懈努力下,均以调解方式结案。
为什么姜霜菊调解工作做得好?
除了为民服务的初心不变,还有她独到的“办案秘笈”。
在她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由于李某性格偏激,坚持不愿离婚,双方对立情绪很大。有一次李某甚至带刀具进入审判庭,并扬言如果法庭判决离婚,就要与法官全家同归于尽。
面对这样难缠的、性格偏激的当事人,姜霜菊常常会选择“冷处理”。
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里,姜霜菊先后十多次来到李某家中,说亲情,论法理,说服案件代理人和亲友共同进行劝解、安抚,并且根据情况变化,五次变更调解方案,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官办案像医生看病一样,不但要有爱心,还要对症下药。药下对了,病就好得快。”这是姜霜菊时常挂在嘴边的话。
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一般都是带着情绪的。
姜霜菊回忆起自己受理的一起案件:孟某开车去冯某开的澡堂洗澡,不料车钥匙、随身佩带的手表及皮带不翼而飞,要求冯某赔偿他的损失。期间孟某还找了家卖手表的店随便开了假发票,双方为此闹得不可开交。
接到案子后,姜霜菊并没有急着开庭,而是将双方分别通知到场,先平息怒火。她做调解时说了句“你这个案子用赣榆话来说就是‘澡堂尿尿——无处查考’”。话没说完,当事人就笑了,然后心平气和地听从姜霜菊调解。
妙语降温化怒火。姜霜菊就是这样以幽默的语言,轻松愉快地安抚了当事人的情绪,从而推动调解工作。
基层法官接触的案件当事人大多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了解较少。“这样的当事人,如果只讲法律法规,他们听不懂,也不易接受。”
面对这样的当事人,姜霜菊经常会给他们“打比方”。“类比分析法”“亲情感化法”“降温处理法”“善用民俗法”“现场办案法”“换位思考法”“权衡利弊法”姜霜菊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办案秘笈”,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更为她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
“姜姨身上就有一种能力,一种力量,把晦涩难懂的法理用特别朴素的语言讲到当事人的心坎里。她这种做当事人工作的方式方法,特别值得我们法院年轻人学习。”赣榆法院立案庭庭长陆帆说道。
因为杰出的工作业绩,姜霜菊多次立功受奖,先后获评“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等荣誉称号……姜霜菊把法院系统内的荣誉摘了个“大满贯”。
差点痛失爱子,将“爱与善”化作人生信念
在几十年如一日的办案过程中,姜霜菊始终怀着爱心、善心去面对当事人。
这份“爱与善”是有缘故的,那是一次让她终生难忘的经历。
那年,她调到法院成为一名书记员的同时,她还刚刚成为了母亲。工作繁忙,无暇顾及刚出生的儿子,姜霜菊只能请了一位16岁的小保姆帮忙照看。
一次,小保姆不小心让孩子把小西红柿吸到了喉咙里,孩子当即就窒息了。小保姆吓得赶紧抱起孩子出门,恰巧遇到一位骑着自行车的中年人,他二话没说,立即带着他们赶往医院。
孩子被及时抢救过来,而那位好心人却悄无声息地走了。
每次提及此事,姜霜菊都心有余悸。“没有这位好人,就没有孩子的生命。而作为母亲,孩子的生命就是母亲的命,给了孩子生命,就是给了我生命。我会一生做好事、做好人,来回报社会、感恩社会。”
差点痛失爱子的姜霜菊,从此将“爱与善”化作了自己的人生信念,一点一滴融进了她的生活与工作中。
“法是一种大爱,爱这世上每一位需要保护的人,法官就是这大爱的执行者。”姜霜菊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她办案当中注重坚持司法为民的情怀,注重情理法的兼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处理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是让党组织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官。”赣榆法院院长吴玲这样评价姜霜菊。
退休后,姜霜菊除了帮助调解一些案件,还时常到法院开展干警沙龙和学习分享会。被年轻人一窝蜂地围住,一口一个“姜姨”地叫着,姜霜菊也乐在其中。
时间仿佛回到了80年代,那时她也还是个入世未深的小姑娘,骑着高大的大梁自行车,在乡间的泥泞路上摇摇晃晃,从清晨到黄昏,从村头到村尾,奔赴她的一位又一位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