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靖江市城区工作的先生,10年前私下购买了靖江城郊结合部的一处二间房屋的宅基地并建了两间三层的楼房,10年后,两次被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刘女士告上法庭,女士先是凭房产证要求法院确认先生建造的房屋归她所有,被法院驳回后,又凭办结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要求法院确认该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得到法院的支持。两场官司下来,先生耗费了精力、财力。自己出资建造的房子,何时能将房产办到自己名下?这场房屋纠纷何时能了?先生陷入深深的苦恼之中,这都缘于当初的宅基地买卖。

买宅基地建起了新房

1997年,在靖城镇工作多年的王先生,手中有了点积蓄,买套房住不甘心,便盘算着在城郊买一块地皮自己建造房屋,这样有天有地,楼上楼下,多惬意啊。主意打定后,便四处打听,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得知在城东环城路内有一户人家有两间房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