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法官,你们不用送我,我自己可以驾驶三轮车回家的!”近日,在宿迁市宿城法院行政庭法官宁辉远与法官助理高行泽、赵靓婧送身患疾病当事人张某回家的路上,张某激动地说到。

原来,2021年12月,张某因一起行政纠纷将某行政机关告上了法庭。因需要对证据进行质证,法庭通知张某到庭参加质证。质证当日,承办法官发现张某身患疾病,独自驾驶电动三轮车到法庭。经了解,得知年初张某因突发疾病导致右臂、右腿失去知觉,只能靠左臂支撑拐杖勉强行走。接到法庭通知后,因家中无人陪伴,张某便独自驾驶电动三轮车到法庭参加质证。质证结束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张某的身体状况,独自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存在安全风险,决定将张某送回家中。

在送张某回家的路上,高行泽驾驶私家车带着张某在前面行驶,宁辉远驾驶张某的电动三轮车在后面跟随。一路上,张某不停的向宁辉远等三名干警表示感谢。到达张某家所在小区,赵靓婧将张某扶至楼梯处安顿好,在确认张某身体无碍后,三名干警才离开张某所在小区。

今年以来,宿城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争创活动,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积极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不断提高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干警多动腿,群众少跑路”的服务理念,带着感情和责任,瞄准需求办实事,扑下身子解民忧,真正做到司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办事有速度,把实事办到“点子上”,办到“心坎里”,赢得群众的一致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