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要申请恢复对朱某及其开办的冶金设备公司的执行,这家伙一点不讲信用,我现在要求拍卖其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刚上班,靖江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陈哲源就接到申请人宋某打来的电话。

原来,申请人宋某曾就其与被执行人朱某、冶金设备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达成过执行和解,约定被执行人于今年3月份将剩余6万余元借款全部给付清。然而,距离约定时间已过去两个月,朱某仍未偿还剩余款项,宋某忍无可忍于是向靖江法院要求恢复强制执行,同时要求担保人盛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你先别急,我来和对方核实一下情况,了解一下具体情况。”面对火冒三丈的申请人,陈哲源赶忙好言宽慰,并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朱某。

电话中,朱某称自己并不是故意拖延不还,他原本打算等货款收回之后就将借款偿还给宋某,然而自今年春节后,靖江及周边城市屡屡发生疫情,自己的企业已经停工停产几个月,外面的货款受疫情影响也没法按时收回,资金周转实在困难,这才导致没能按时履行与宋某之间的协议。

挂断被执行人的电话后,陈哲源开始重新思考该案的处理方式。如果直接查封拍卖朱某的机器设备,对申请人来说处置周期长、财产变现困难,而对被执行人来说则无异于杀鸡取卵,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对受疫情影响出现困难的企业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为积极贯彻落实江苏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同时更加高效、便捷地化解矛盾纠纷,陈哲源积极和双方沟通,向宋某阐明了疫情下企业和企业主面临的生存困境,希望宋某能够谅解,并分析了拍卖机器设备对双方的不利影响,同时陈哲源又耐心向被执行人解释如果不履行生效文书将会面临的法律后果,希望他能够积极主动想办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经过多番沟通,最终被执行人朱某筹来了5万元现金当场交付给申请人,而宋某当即也主动表示同意放弃余款,给朱某及其企业减轻负担,助其渡过难关。

江苏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即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推进政务诚信“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为支撑,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

今年以来,靖江法院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为抓手,主动谋划、精心部署,坚持公正高效规范文明执行,努力为靖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