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好“三堂课” 织密“一张网”—铜山法院打造“‘铜’心护童”青少年维权品牌纪实
作者: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吴磊 李倩 发布时间:2022-05-31 浏览次数:19286
“请党放心,强国有我”,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作为审判机关,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坚持守正创新工作理念,在扎实做好涉青少年司法案件审判基础上,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上好“校园、家庭、社会”“三堂课”,织密青少年权益保护网,悉心打造“‘铜’心护童”青少年维权品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厚植优渥“法治土壤”、撑起广阔“法治蓝天”。
上好健康成长“校园课”
“现在学生们的思想都很活跃,容易受到外界影响,王法官的讲课很有针对性,让我们能够更加精准做思想工作!”听完讲座,负责德育的谢老师如是说。
近日,铜山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王冰法官走进辖区某中学,为学生们带来一堂生动有趣的法治课。
课堂上,王冰法官普及了与学生们密切相关的基础法律常识,针对现阶段青少年身心生长发育的情况,选取贴近学生生活的典型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青少年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及如何用法律知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入浅出地介绍了面对校园霸凌时,应如何快速、有效保护自己,同时告诫同学们远离不良诱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法治课在学校多媒体教室进行,同学们通过各自教室中的闭路电视观看。授课结束后,教室内传来了阵阵掌声,授课效果“拉满”。
铜山法院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实质化推进“法官进网格”,将其做为服务大局的有力彰显、司法为民的生动注脚,其中,“送法进校园”是重要一环。
2021年9月17日至18日,时值开学伊始,为提高学生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铜山法院40余名网格法官分赴辖区各地中小学校,开展“‘未’你护航·‘典’亮校园”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学生们送上一份份丰盛的“法治大礼包”。
两天的活动中,网格法官们走进辖区21所中小学开展普法讲座21场次,解答学生咨询80余人次,赠送普法书籍400余册,参与聆听的中小学生达6000余人,一颗颗法治的种子正在生根发芽。
今年5月1日,由教育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正式开始施行,标志着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强化和细化。铜山法院闻令而动,率先出台《关于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
“法治副校长,有‘位’更要有‘为’,有‘名’更要有‘实’。因此,我们优选有能力、有担当、有爱心的干警担任,精心组织多样活动,当好学生的法治引路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小舟介绍道。
上好依法带娃“家庭课”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标志着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了“国事”,“子不教、父之过”这一传统道德观念由此上升为法律层面。
2021年5月,课间休息时,某中学学生张某安排陈某用塑料瓶接教室内饮水机的热水后,又安排魏某抓住李某的手,张某掀起李某的衣服,让陈某将塑料瓶里的热水倒在李某的身体上,李某并未将该情况告知老师和家长。十余天后,同年7月,李某家人发现后报警并前往医院就诊,李某被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不得不休学一年,并花费医疗费3万元。李某因此受到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要求张某等三人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张某等三人分工配合将热水倒入原告身体,造成原告受伤,三被告均有过错且属于共同故意实施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三被告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官发现,三被告长期无心学业,品行不佳,家庭教育缺失,已然成为“问题少年”。
“校园欺凌虽然发生在校园,根源却在家庭教育。作为父母,你们不应以‘工作忙’‘管不了’为借口逃避责任,而是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管教约束,及时进行有效的监护干预,避免类似行为出现。”庭后,主审法官专门对三被告父母进行家庭教育,并责令其签署《主动履责承诺书》。
今年5月9日,在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到来之际,铜山法院联合检察、公安、教育等部门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徐州首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并共同签署《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该中心集家庭教育指导、普法宣传、法治教育、亲情修复、监护评估、心理疏导、帮扶回访等多项功能为一体,围绕全面促进家庭教育意识、提升家庭教育水平这一核心目标,对监护不力的家长开展普适性与针对性并重、普法性与人性化兼具的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
今年来,铜山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5份,对23名家长进行法律释明与细致教育,司法助力青少年成长和家庭和睦的作用尽显。
上好多元共治“社会课”
季某现年10岁,系某学校小学生。其父母共生育三子女。2015年,季某父母协议离婚,协议约定父亲抚养两子,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母亲抚养一女,父亲不承担抚养费。但季某父亲于2021年2月因病不幸去世,虽季某哥哥已成年,但是季某奶奶和哥哥也无法独立承担季某的抚养费用,季某面临生活困难乃至辍学。要求母亲支付抚养费被拒后,季某无奈之下将自己的妈妈告上法庭。
铜山法院受理此案后非常重视,一方面,立即联系当地政府、村委会,协调给予季某必要的帮扶;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季某母亲吴某,吴某起初极不配合,向法官倾诉苦水,其已再婚,且又生育一个子女,除了自己家庭开支外,根本无力再承担季某的抚养费。
面对双方的困难,法官邀请当地妇联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共同“诊断”该案,从保护儿童权益为出发点,以维系血浓于水的母子关系为切入点,对吴某明法析理,耐心开导,并从孩子的外公、外婆入手,一起给吴某说人生道理、法律责任,使吴某逐渐认识到孩子父亲去世后,把抚养孩子的责任甩给孩子的奶奶是违法行为。
吴某最终表态愿意每月承担500元的抚养费用,并承诺会真正关心孩子。村委会也承诺将季某这样的家庭纳入低保户,保障其生活稳定,更不会让其辍学。这起案件在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圆满了结。
涉少纠纷化解,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铜山法院推动建立“涉少纠纷化解联盟”,法院、检察、公安、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家庭纠纷化解、家庭情况调查、心理测评干预、家暴受害人庇护、未成年人探视执行等方面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完善行政力量、司法力量、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涉少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
该院在原有的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员“三员”基础上,又面向社会聘任10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代表人。根据案件需要,他们可以参与涉少案件的调查、开庭、调解、执行,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独立就未成年人重大利益事项发表意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两年来,铜山法院涉少民事及家事案件一审调解撤诉率达82%,多起案件入选省市法院、妇联发布的典型案例,以润物细无声的法治力量修复着一个个家庭,守护“少年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