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启动法检重大敏感案件执行工作联动监督机制妥善化解一起纠纷。

申请执行人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某股份经济合作社与被执行人楼某某、许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因两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某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返还该地区45.74亩水面及支付占有使用费10万余元。

执行过程中,经法院通知,被执行人楼某某到庭接受调查并如实申报财产,同时反映其对水面占有使用费金额认定不服。目前正在申诉中,法院向被执行人楼某某作法律释明工作,但其仍拒绝履行。

考虑到本案涉及“三农”问题,且当事人之间矛盾纠纷容易激化,承办法官迅速启动法检重大敏感案件执行工作联动监督机制,邀请区检察院检察官先后多次主动赶赴北桥街道某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调解工作。经过多轮调解,申请执行人北桥街道某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放弃部分占有使用费,被执行人愿意主动返还占有水面并支付剩余水面占有使用费。

5月底,在法官主持、检察官见证下,执行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为提升法院在执行重大、敏感、复杂案件中的工作规范化水平,2021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与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签订《重大敏感案件执行工作联动监督机制合作协议》,形成加强执行监督、合力化解矛盾等工作机制。

本次执行工作就是在合作协议框架下,法检联动促执行的又一次生动实践,既有效执结了执行案件,又进一步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