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站五员”便民利民
作者:王 刚 祁若冰 相 明 发布时间:2012-12-13 浏览次数:1040
今年初以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推动全市基层法院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建立了以司法服务站为中枢,巡回审判员为核心,统领司法协理员、法制宣传员、执行联络员、特邀调解员的“一站五员”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取得了显著成效。4月至10月,该市基层法院有近35%的矛盾纠纷在该机制下得以圆满解决,不仅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也有力地推进了“和谐扬州”建设。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作出批示,对“一站五员”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新机制给予肯定。
中枢:司法服务站
“自从有了司法服务站,我们的村民不出远门、不进城就把矛盾在村子里解决了。”宝应县氾水镇胜利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李春兰说:“说实在的,有了矛盾纠纷,动辄闹上法庭,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在司法服务站解决问题,老百姓不用花诉讼费,还有利于当事双方重归于好。”
作为“一站五员”机制的工作载体,司法服务站承担巡回审判、诉讼指导、纠纷调解、信访接待、法律培训、法制宣传、诉调对接、和谐共建、创建无讼社区活动的平台和工作场所的中枢功能。在司法服务站(巡回审判点),扬州法院均配备了1至2名法官担任巡回审判员。同时,在站区内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设立等方面,明确1至2名法官固定联系。
“我们在司法服务站外部醒目公示'一站五员'工作职能、'五大员'联系方式以及法官驻站工作时间,并设置意见箱和留言簿,方便群众日常联络,并建立工作日志,如实记录相关工作情况,目的就是切实抓好该机制跟踪、督查、修正和完善工作,确保取得实效。”扬州中院院长蒋惠琴说。
核心:巡回审判员
巡回审判员是“一站五员”的核心,是司法协理员、法制宣传员、执行联络员、特邀调解员的召集人。
进入司法服务站的审判人员,均为经法院党组研究,精心挑选的综合业务能力精、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审判业务骨干。他们负责具体巡回审判工作,针对基层群众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案件开庭,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开展诉调对接、和谐共建活动,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化解纠纷;组织开展信访接待、诉讼指导、法制宣传、指导民调工作。同时,巡回审判员还承担着服务当地重大项目建设,做好风险排查、矛盾预防、纠纷化解等工作。
几年前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的法学硕士小李,不久前晋升为审判员,并被院党组选拔到司法服务站做巡回审判员。小李说:“我以前与基层群众接触不多。现在对基层群众的生活有了更多的了解,对司法工作也有了更深的体悟,坚定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信念。”
纽带:司法协理员
“我们优先考虑聘请大学生村官来担任司法服务站的司法协理员,作为法院与基层沟通协调的纽带。”扬州中院副院长姚宏斌说:“我们扬州两级法院历来就有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共建的机制,聘请大学生村官担任司法协理员有助于锻炼他们的社会服务能力,有助于他们快速成长。”
司法协理员由巡回审判员召集,负责本辖区矛盾排查、预警预防、信息沟通、化解信访工作;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对本社区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性问题及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协助巡回审判员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协助法院做好公开开庭、法律文书送达、诉讼引导等工作。
喉舌:法制宣传员
总体而言,在我国广大乡村,群众受教育程度相对偏低,法治观念不强、法律知识比较薄弱,在“一站五员”机制下,法制宣传员的作用不可或缺。他们负责协助法院做好宣传释法工作,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结合典型案例,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减少纠纷的发生;协助法院开展联合调研、法制培训、诉讼指导等活动,帮助辖区企业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群众风险防范能力。
扬州法院考虑到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中,有影响力的基层干部更容易开展工作,因而多聘请当地乡镇干部来担任法制宣传员。
助手:执行联络员
生效的案件得不到有效执行,不仅损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必然对司法公信力造成戕害。“我们在'一站五员'机制中,特聘请基层中热心群众事务的优秀分子担任执行联络员,作为我们法院执行工作的好助手,就是为了提高生效判决的执行到位率,提升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切实帮助胜诉当事方尽早尽快尽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蒋惠琴说。
执行联络员具体负责下列事务:负责做好信息收集工作,提供当事人住所、财产状况、流动信息,协助送达法律文书、调查取证工作;发挥自身地缘优势,协助执行法官现场执行;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保障法院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协助做好本地当事人的息诉服判、主动履行及息访维稳工作。
关键:特邀调解员
蔡春道,是宝应法院的退休老庭长,曾获“全国模范法官”殊荣,出色的工作业绩让老蔡在宝应群众中享有极佳的口碑。当事人之间流传着一句口头禅:“要得快,找老蔡。”现在,老蔡就是宝应法院的特邀调解员。
特邀调解员是“一站五员”工作机制的关键,是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推手。“我们的特邀调解员由法院离退休老干部及社会贤达来担任,这些同志不仅有着丰富的生活阅历,也有着良好的人格魅力,群众对他们信任,他们善于做也容易做调解工作。”宝应法院院长黄顺祥说。
特邀调解员负责做好本地纠纷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化解纠纷“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力求把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接受委托调解,参与民事调解、行政协调、刑事和解、执行和解工作。定期旁听案件庭审,学习调解经验,积极参与法律培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