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运会标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专项行动启动仪式暨研讨会成功举办
作者: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夏红瑜 发布时间:2022-06-17 浏览次数:4230
6月16日下午,江苏省第二十届运动会标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专项行动启动仪式暨研讨会在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召开。
在此次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上,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体育局局长董维华表示,省运会是泰州建市以来规模最大、等级最高的体育盛会、人文盛会和创新盛会。办好省运会是兑现我们对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对党的二十大的政治承诺。法律的保护是最大的保护,泰州两级法院及各行政职能部门高水平、全方位、立体化保护省运会知识产权,必将有效“护航”省运会的推进。
泰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辙提出,在第二十届省运会首个赛事即将开赛的时刻,发起省运会标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专项行动十分必要,对于依法促进社会公众合理使用省运会标识,准确传播省运会精神,助力提升泰州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他就如何做好省运会标识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工作提出了四方面的要求。一是密切日常联系,畅通信息交流。加强与组委会的日常联络,及时对有关问题和案事件线索研判。二是加强“两法衔接”,增强保护合力。通过建立专项衔接机制,对省运会标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提出保护思路和两法衔接标准尺度。三是履行审判职责,加大保护刚性。加强省运会标识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提高裁判水准,打造优秀裁判。对侵犯省运会标识知识产权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四是开展内外宣传,提高保护水平。在通过研讨培训宣传,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的同时,要多层次、多方位地开展社会宣传。
董维华副秘书长和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瑛交换了《省运会标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合作备忘录》。领导们共同按亮了“省运会标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专项行动”启动球。
启动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参加了省运会标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讨会,充分交流了省运会标识发布以来保护工作的情况,深入讨论了相关工作制度和举措,并对省运会标识知识产权保护意见的文件提出了有益的修改意见。
泰州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刘文杰在主持时说,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启,对于历届省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泰州市版权保护工作都有里程碑意义。
泰州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公安局、司法局、城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省运会筹委会法律顾问、泰州公证处负责人、泰州两级法院部分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了上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