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打造品牌使党建与审判同频共振
作者:盱眙县人民法院 费尤祥 发布时间:2022-06-21 浏览次数:18447
6月中旬,江苏盱眙法院政治部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银耀天平”法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这是该院倾力打造“金色天平、红色党建”品牌取得的又一成果。近年来,江苏盱眙法院党组始终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贯穿法院工作的主线,带出了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的党员法官队伍,使党建工作更好地指导和服务司法审判。
学习套餐丰富党员干警“营养”
6月20日晚,是盱眙法院固定周一亮灯学习时间,各部门干警根据院里统一部署,认真学习上级法院通报、通知和政治理论。该院紧紧围绕建设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目标,建立党员学习套餐制,丰富党员干警“营养”,政治部编印统一的学习记录本,坚持每周一下午下班后,进行1小时“亮灯学习”,常态化参加网上“学习强国”学习,还利用法制讲座、审判心得交流会、读书沙龙等平台组织党员干警精读好书,定期举办“道德讲堂”,提升党员干警道德修养。在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基础上,根据党员干警学习情况,分别在理论学习、业务培训、考试竞赛、学历教育、调研成果和其他学习培训项目中设置一定分值,通过量化累积反映党员干警学习成果,努力提升党员队伍的司法能力和综合素质,实现党建与审判工作同频共振。院机关党委所属各支部还开展“参观一处基地,讲解一个故事,写好一份心得”活动,充分利用辖区红色资源,丰富“红色基地忆党史,不忘初心跟党走”实境课堂教育内容,不定期组织党员干警到淮安周恩来纪念馆、黄花塘新四军军部纪念馆、铁山寺新四军后勤基地旧址、县烈士陵园开展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并重温入党誓词,传承红色基因,筑牢政治忠诚,提升自身素质。院老干部党支部运用“行走微党课”形式,通过参观县域改革成就、法庭建设面貌、祭扫烈士陵园等主题党日活动,坚定理想信念,永葆革命青春。今年来,全院共获得39项集体、个人荣誉,其中市级以上28项。
争当司法为民“首席服务员”
“干”争先,不断强化便民服务“零距离”,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干好干实一件件让群众“咧嘴笑”的事。在具体工作中,创新“服务”方法,拓宽“服务”范围,各部门争当司法为民“首席服务员”,在完善去年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66条基础上,今年结合实际又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打造司法为民的“民心工程”,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立案庭在全县所属镇街推动“无讼淮安·一码解纷”工作,去年来,分别与辖区13个镇街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无讼淮安·一码解纷”共建协议,明确双方工作职责,扎实推动“无讼淮安·一码解纷”工作落地生根,实现便民利民目的;为信访室增加人员,确保信访接待不打烊。到6月中旬,院领导先后21次坐班接访,多方接待来访群众258人次,所反映的问题有90%经当场释法明理,反映人都满意而归;针对当事人不知道被告详细信息,造成不符合立案条件的问题,立案庭主动与辖区公安机关联系,建立专门渠道,为案件原告调取被告身份信息,保障了原告的诉权;院档案室还借助“电子阅档”,今年来为1913人次调阅卷宗,打印法律文书材料19302页,解决了异地群众查阅相关卷宗的需求;结合“无诉村居”创建工作,党员干警集中走访村居,通过带案下访、带案回访、以案释法、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为绿色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减少涉山、地、塘纠纷;各审判业务庭开展做“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首席服务员”活动,到所分包的企业实地了解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情况,为企业化解法律问题、规避法律风险。针对当前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的困境和存在的实际困难,成立“法官妈妈”志愿服务队,与河桥小学留守儿童“一对一”结对帮扶,定期进行家访送上学习用具,并通过PPT,向学生宣传“环境保护”、“反诈骗”、“扫黄打非——护苗”方面知识,让小朋友们知法、懂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年“六·一”前夕,该院女法官走进社区,利用视频连线的方式与多名留守儿童的父母进行“云”指导与交流。
树立标杆向榜样看齐
该院始终坚持以典型带动全面,培植党员干警向上向善的人生根基。以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三亮活动为抓手,充分调动党员干警的积极性,激励党员干警立足本职,以实际行动创一流工作业绩,树一流党员形象,做到一个支部就是一面旗帜,一名党员就是一根标杆。充分利用“全国模范法官”姚月梅、“全省优秀法官”周婷等先进典型作为标杆,组织开展“向榜样看齐”系列活动,在全院营造“优秀优先,先进先用,实干实惠,吃亏吃香”氛围。近年来,有15名优秀青年干警陆续走上院中层干部岗位,还有两名进入院领导班子。去年底,对近年来立功以及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表彰奖励9名干警进行集中宣传,激发干警对标对表先进典型、寻找差距、提升自我的热情,前不久,院党组又确定13名干警作为先进典型,形成了“头雁领航、群雁高飞”的队伍建设良好成效。全院有19名年龄在52岁以上的员额法官,面对现实,他们“不用扬鞭自奋蹄”,不但认真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好审判当中的“判断题”,还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审判的“实践题”,确保审结的每一件案件不留后遗症,把爱民为民和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