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法院多措并举扎实服务小微企业
作者:仲苑 郑研 发布时间:2012-12-13 浏览次数:1019
今年以来,镇江两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将依法保障和服务小微型企业发展作为全市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市法院共审理涉及小微企业案件3092 件,调解撤诉 2198 件,走访各类企业518人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000余次,发放各类风险提示5000 余份,提出相关意见建议100余条。
精心组织开展服务小微企业活动
各法院全部成立由院长牵头负责的“服务小微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力度。镇江中院今年年初制定出台《关于为我市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指导意见》,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小微企业示范点”活动;2月专门召开全市法院为小微企业提供司法服务研讨会;4月将首块“服务小微企业示范点”奖牌授予经济开发区法院;8月召开推进会,进一步浓厚全市法院服务小微企业氛围。经济开发区法院5月举办“长三角”部分法院服务小微企业发展交流论坛,交流借鉴各地各法院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经验。丹阳法院与该市工商联、丹阳市商会联合出台意见,积极开展“双助双促和谐共建”活动。润州法院、扬中法院、句容法院等专门出台实施意见,整合司法资源,提高服务辖区小微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丹徒法院积极联合辖区内担保公司、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倡导建立区担保业协会,参与创新社会管理。
有效防范化解涉小微企业矛盾纠纷
在服务小微企业过程中,全市法院突出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交易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交易风险,及时处理矛盾纠纷。句容法院共审理涉及小微企业案件 237 件,调解、撤诉 169 件。该院建议农业专业合作企业尽量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设立新的分支企业及关联企业,从法律上阻断分支企业的经营风险对龙头企业、分支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冲击。同时,针对农业合作社农户一味追求销售量、信誉意识、品牌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向当地政府建议加强品质保障、品牌保护意识。丹阳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发现物流企业因与无资质的装卸队签订装卸合同,需为受伤装卸员工承担额外赔偿责任的隐患,及时向物流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得到了积极有效的反馈。今年以来该院法官走访商会及会员企业60余次,开展商会企业涉诉矛盾纠纷调研10次,口头解答法律咨询 80 余次,指导商会化解建议纠纷 16 起,发放《小微企业防范法律经营风险提示四十条》2000 余份,受到商会及会员企业的普遍欢迎。经济开发区法院为应收账款出具司法确认书,减少银行审贷环节、降低银行贷款风险的探索得到镇江市人民银行的关注和好评。今年来该院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累计融资2000万元,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 题。1-10 月份,经济开发区法院丁卯法庭小微企业合议庭劳动争议案件、商事案件调撤率均超过 80%。扬中法院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如何规范放贷程序、防范风险以及签订贷款合同时应当注意的事项进行专题辅导,效果良好。
积极创新服务小微企业发展举措
镇江中院会同人社局、科技局、工商局等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注重引导全市人民法庭发挥调解网络职能,灵活运用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积极引导银企合作,促进企业融资。京口法院建立服务小微企业QQ群,涵盖个体工商户、商铺、典当行、银行、担保公司等多数量、多类型小微企业,由精通民事审判业务的资深法官轮流提供即时在线互动服务。开发区法院在辖区中小企业园、航空产业园、光伏产业园、科技工业园设立联系点,创新开展菜单咨询结对帮扶、专业服务快捷维权、促进企业孵化放水养鱼缓冲保护等服务。丹阳法院依托该市眼镜行业协会,在眼镜市场设立工作站和联系点,针对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流动资金少、“招工难用工贵”等突出性问题,提供快捷周到的服务。今年该院受理小微企业为原告的案件1193件,均当天完成了立案、移送手续;办理涉及小微企业的公示催告、诉前保全 116 件,均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润州法院采取“六个一”,即设立一个指导,联络组、出台一个规范性指导文件、建立一条龙快速服务通道、发放一卡通服务名片、编印一本防范经营风险手册、新增一处小微企业法律服务站,加大服务小微企业工作力度。扬中法院印制《小微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二十七项提示》宣传手册和服务小微企业联系卡。丹徒法院主动与辖区轴承企业代表和律师代表进行调研座谈,提出司法应对方案,向企业赠送民商事审判案例选编、企业治理与经营风险提示等。句容法院坚持多渠道听取企业意见,强化日常走访、重点联络,开展分类座谈,主动及时了解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企业司法需求,提高服务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