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民法院、行业法学研究会的联合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建筑法学研究会的专业研究优势,共同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营造诚信的建筑市场营商环境,维护建筑产业健康、有序、稳定的发展。6月25日,崇川法院与南通市建筑法学研究会出台了《关于建立建设工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的实施细则》,并举行建设工程纠纷联动化解合作共建暨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

今年3月初以来,崇川法院与南通市建筑法学研究会共同研究推动联合解纷机制的构建,经过多次沟通,双方采取边试调边完善的方式,有效化解了7起纠纷。在此实践的基础上确定了联动解纷机制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共建机制的目的、指导思想、合作内容及调解员的产生、权利和义务以及调解对接的工作流程、奖惩等作了明确规定。

双方决定在区法院和市建筑法学研究会分别设立建设工程专业调解工作室和建设工程纠纷调解工作站,并派员入驻开展经常性工作。双方同意涉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由市建筑法学研究会进行诉前调解,若达成调解协议,可向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如调解不成,则立案后由法官办理。调解过程中需要对工程造价、审计、监理、招标等事实予以确定的,可共同咨询市建筑法学研究会和市土木工程学会的专家会员,减少不必要的鉴定。共建机制的落实将大幅降低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

市建筑法学研究会唐仁君副会长作为调解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并介绍了在联动化解机制试运行期间所取得的成效。南通市土木建筑学会副理事长陈建明也表态支持两家的共建,把技术咨询、调解经验有机结合起来,减少鉴定事由的发生,低成本促进案结事了。

陆燕红院长向唐仁君等三名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并提出希望,要双轮驱动,充分发挥“双联双调”工作机制的优势。建筑法学研究会特邀调解员机制要与南通市土木建筑学会的咨询化解机制形成合力,为建设工程领域纠纷的化解提供技术和经验双支撑。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庭要加强与建筑法学研究会的理论和实务交流研讨,共同做好建筑法学应用研究,及时总结诉调对接工作经验,发布典型案例,确保合作机制扎实有效的开展,共同形成矛盾化解的合力。

市法学会葛重兵副会长到会祝贺,并肯定了双方立足诉源治理共建联动化解机制的重要意义,高度赞赏了建筑法学研究会协助法院通过个案化解助推建筑大产业发展的责任和担当,希望继续加强多方交流不断探索,为法学会全方位融入社会治理提供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