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6月24日电(虞启忠)6月2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十八大以来江苏省毒品犯罪的主要形势特点及全省法院开展禁毒工作的主要举措,发布《江苏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7—2021)》,并公布6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

“总体而言,案件数量由迅速上升到持续下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毕晓红介绍,十八大以来,全省法院新收毒品案件数量经历了从急剧上升到稳步下降的过程,案件数量从2012年的4333件上升至2015年的7702件,此后持续回落。2021年,全省法院新收毒品案件1393件,审结1538件,同比分别下降45.33%和40.23%,较2015年峰值时分别下降81.91%和79.47%,自2018年起,已连续四年呈下降态势,表明随着禁毒斗争的不断深入,江苏省毒品犯罪高发蔓延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毒情形势持续向好,禁毒工作成效不断巩固。

“尽管毒品犯罪案件总体趋少,但禁毒工作是一个长期斗争,毒品犯罪案件中面临的疑难复杂新型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毕晓红介绍,当前,江苏省毒品犯罪所涉毒品呈现出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和新型毒品并存的局面。特别是新型毒品种类繁多、层出不穷,伪装性、迷惑性强,有的新型毒品以电子烟油、糖果、爆米花、奶茶等形态出现,识别和查处难度大,并逐渐向青少年蔓延,社会危害性日益显现。同时,新型毒品犯罪具有一定地域性特征,在宿迁等苏北地区相对较少,而在苏州等部分苏南地区已逐步成为重要的毒品类型。

随着打击管控力度加大,毒品犯罪分子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除利用传统的体内藏毒、人货分离等手段逃避打击外,越来越多地利用信息网络和物流寄递实施毒品犯罪,“互联网+物流”成为毒品犯罪的重要手段。在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中,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沟通联系方便、网上支付及快递邮寄快捷等特点,运用网络通联工具洽谈交易,通过线上支付平台支付毒资,通过快递邮寄交付毒品,犯罪手段日趋隐蔽,加大了犯罪查处难度。有的案件中,涉毒人员通过网络平台组织吸毒人员在一起视频吸毒,加速了吸贩毒等违法犯罪的传播扩散,成为毒品犯罪滋生的温床。

“农村地区毒品问题需要高度警惕。”毕晓红介绍,近年来,全省法院办理了一批发生在农村的毒品犯罪案件,呈现毒品向农村地区渗透蔓延态势,同样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有的案件中,被告人以农村的居所为窝点,从外地购得毒品后大肆贩卖,造成毒品在农村地区扩散。有的案件中,被告人租用农村民房,非法生产制毒物品后对外销售,造成上游制毒物品流入非法渠道。此外,近几年全省法院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呈上升态势,在毒品案件中的占比逐年升高,2021年达17%,仅次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多发生在农村地区,种植人员多具有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等特点。同时,要谨防境外毒品渗透。

毒品不仅损害吸毒者身心健康,殃及家庭和谐幸福,还容易诱发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根据省高院统一部署,全省各级法院从6月20日起,相继开展了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全省共有20家法院集中对29件毒品案件中的56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据介绍,江苏法院对毒品犯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惩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大宗毒品犯罪。十八大以来,江苏省毒品案件被告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重刑率18%,远高于全部刑事案件平均水平。对于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毒枭、职业毒犯等,依法当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针对新型毒品犯罪增长、严重危害青少年问题,全省法院将加大打击惩治力度,依法从重惩处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或者向未成年人贩卖新型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