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放贷刑事案
作者: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陈一鸣 发布时间:2022-07-07 浏览次数:4407
7月5日上午,洪泽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该案张某某等9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检察机关以非法经营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间,被告人张某某在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租赁房屋作为工作点,先后招募被告人罗某某、来某某、卢某某、陈某、陈某某、肖某某、张某、高某等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以周期6天至30天不等、金额2000元至300000元不等、利率15%至30%不等(年利率260%至2600%不等)的标准,向张某、苏某等900余人发放“贷款”,放贷数额累计人民币2500余万元。
庭审中,合议庭依法组织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认真听取公诉机关、被告人、辩护人关于举证、质证以及辩护意见。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庭审进展有序、过程规范流畅。该案将择期宣判。 依法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可以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防范因非法放贷诱发涉黑涉恶犯罪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因此,借钱、贷款要通过正规渠道,非正规渠道拿到的贷款看似来的快、门槛低,但里面的套路太多,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掉入各种金融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