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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民众的法律意识,引导辖区民众养成自觉尊法用法守法的好习惯,7月11日上午,溧水法院洪蓝法庭法官助理杜肇振深入民众当中,为石湫街道向阳村的村民释法明理,普及民法典知识。

活动中,结合农村地区特点,杜肇振向社区群众讲解了民法典立法的重大意义以及民法典的构成体系,向他们普及物权、合同、婚姻家庭、人身伤害、赡养继承等与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重点解读了民法典中“离婚冷静期制度”、“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离婚经济补偿适用条件”、“离婚损害赔偿”等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五大亮点及法定继承、代位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遗嘱形式中的打印遗嘱、继承权法定丧失制度等与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规定。

宣讲中,杜肇振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民法典中侵权责任部分的亮点条款,如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中的“自甘风险”原则;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可以采取“自助行为”等,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表达权益诉求。

民法典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溧水法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依托“阳光溧法”法治报告团、“百名法官进百校”以及“法官进网格”等常态化工作,加大对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将法律知识通过专题讲座、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以及法律咨询等形式送到群众身边,让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真正走进民众心里,融入群众生活,全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