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阴区人民法院徐溜法庭调解了一起涉520亩土地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某组织与被告某家庭农场在2021年4月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了土地租赁范围、用途、租赁期限及费用等内容。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将土地交付给被告使用,被告对土地进行平整、播种,但是2021年5月、6月当地连续下大暴雨,导致被告投入的种子、肥料等农资被淹毁,损失惨重。后被告未按约支付土地租金,并多次与原告协商解除合同,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原告多次索要租金未果,无奈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及时查阅卷宗材料,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徐溜法庭组织双方到涉案土地现场实地查看,并就地开庭和进行调解工作,及时固定案件证据,缩小双方争议差距。后来,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承办法官还邀请了相关政府部门协助,共同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促使双方互相体谅、达成一致,本案最终得以顺利调解。

徐溜法庭以妥善解决涉农地纠纷为出发点,对本案实现调解,使得涉案的520亩土地得以在夏季播种结束前重新流转利用,有力地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