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乡村 普法宣传入民心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邢颖 发布时间:2022-07-14 浏览次数:4518
2022年7月11日上午,如皋法院高新区法庭副庭长汤美珠在东陈镇刘亮村村委会会议室巡回审理一起继承纠纷。
田某系东陈镇刘亮村的村民,年老时被定为五保户。2020年10月因病去世,其终身未娶膝下亦无子女,生前由村委会安排照顾,离世后也由村委会处理相应的后事。田某的姐姐及侄子侄女认为自己享有本位及转继承的权利,村委会不应控制田某的全部财产,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村委会返还田某的全部财产。
高新区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本案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且其中一原告田某的姐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承办法官汤美珠便决定至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审理,让老人足不出户即可参与庭审,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审中原告方认为其无法定赡养义务,但四原告系被告田某的姐姐及兄弟姐妹的子女,按继承法规定属于享有法定转继承、代位继承的继承人。被告村委会则认为各原告主体混乱且不适格,退一步讲,即使原告证明其为法定继承人也无权继承田某的遗产,原告方对田某未尽任何赡养义务,在其去世时亦没有为其守灵办理后事,且田某生前与被告以及东陈镇敬老院三方签订了《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协议书》,已约定田某去世后的全部财产由被告处理。最后鉴于双方分歧较大,均不同意调解,本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高新区法庭庭长左建明就《民法典》中涉及到的与继承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在场的村民及工作人员进行普法宣传,他从继承人范围及顺序、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先后顺序、公序良俗等方面,结合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他还提醒广大村民提高防范诈骗意识,不要轻信来路不明的电话和短信,不要贪图小利,一旦发现被骗,及时报警,及时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