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挡”汽车是不是自动挡?持C2驾照驾驶“智动挡”汽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责任?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王某多年前因交通事故致残丧失了左腿,由于身体残疾,王某通过驾考申领了C2驾照,可以驾驶自动挡汽车。后了解到某汽车品牌旗下有一款“智动挡”汽车符合其驾驶需求,该车型没有离合器踏板,与自动挡汽车一样,只需用手拨动挡位即可实现换挡。2021年3月,王某驾驶该车辆与李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李某死亡,因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李某家人将王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审理中,根据公安交警部门调查查明的事实,王某所驾驶的该款车型是在传统手动变速器车型上仅取消离合器踏板,通过感知驾驶员手动换挡的意图,采用电机控制离合器的分离和结合,仍属于手动换挡变速器车型。故法院对交警部门认定的王某持C2驾照驾驶手动挡车型的事实予以认可。

保险公司辩称,王某所驾驶车辆所谓“智动挡”实为手动挡汽车,与其申请驾照的准驾车型不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对该起事故致使李某死亡的损害结果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王某根据其残疾的实际需要选择购买并驾驶该款汽车合情合理,主观上并无不当,也符合一般常人以有无离合器踏板区分手动挡和自动挡的认知;其次,该车辆虽属手动挡车型,但操作上与自动挡车型极为相似,王某完全具备驾驭该车型的能力,未实质性增加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第三,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事故的专业理赔机构对于车辆类型及是否证驾不符等,应当具备更高的审查和注意义务。但王某向保险公司为案涉车辆投保,以及本次事故之前保险公司为王某进行案涉车辆的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并未对此提出异议,可视为保险公司认可王某持C2驾驶证驾驶案涉车辆的行为。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本案中应承担相应的保险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随着智能技术的发展,汽车驾驶场景也越来越智能化。本案中,就连保险公司的车保销售和理赔人员也未能审查和注意到,所谓“智动挡”竟仍是手动挡汽车,并且已在先前保险理赔中进行赔付。但是,保险公司进行车辆保险销售和理赔,作为具有该领域专业经验的一方,其理应对被投保车辆进行全面审查,且本案中王某购买该车辆也符合一般正常人的普遍认知。因此,保险公司应当承担其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