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租金拿不回来,我们的土地又被占着,现在是骑虎难下,村子里这一季的春苗可还没有着落哪......

春耕在即,涟水县南集镇下营村的村民却依然在为一场旷日持久的纠纷而烦心。

01

这场纠纷发酵了三年

2012年10月,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下营村村委会将500余户村民和村委会部分集体土地共计358亩,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对外出租。

在此次招标中,陈某以2846100元的价格中标,租期10年。此后的五年里,陈某经营该片土地,种植水稻和小麦,获利颇丰。2017年,陈某想要进一步提升利润,于是进行了追加投资,组织大量人工机械开挖,将原本种植水稻、小麦的土地改种瓜蒌。

然而,天不遂人愿,陈某的追加投资并未起到想象中的效果,反而成为了亏损的开始。2017年底起,陈某连年亏损,土地租金迟迟无法给付。

2019年8月,陈某与村委会协商提前终止合同,而此时的陈某却一直不肯归还土地,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赔偿其对土地追加投资共计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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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组织鉴定人员对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清点

早知道我们就不把这土地租给陈老板了,拿了土地还不给钱,我们自己又没法种地,哪有这样的事情哟……

承办法官走访时,村民们叫苦不迭。在走访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很多村民都在等着回收的土地好种植新一季的秧苗。

“春耕啊春耕……”承办法官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如果原被告双方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达成共识,时值春耕,老百姓这一年的收成必然受影响。

这一起纠纷明面上是承包商和居委会之间的合同纠纷,但背后却是500多户村民的收成与生机。这次纠纷的处理,不仅仅是处理双方的利益之争,更是为了春耕与时间赛跑。

02

更大的矛盾浮上水面

2020年2月13日,承办法官通过网络“云上法庭”远程开庭系统组织首次调解。虽然法官明确了原被告的争议焦点,但双方始终各执一词,拒不让步。

陈某认为自己在这块土地投资了,现在村委会想要拿回土地,必须要“照价赔偿”。自己对土地的追加投资已经变成了土地附着物拿不回来,村委会一旦接手土地,却可以享受附着物带来的利益,因此,陈某觉得村委会应当给付追加投资的款项。

村委会则认为,陈某买卖亏损是因为其经营不善导致,完全是个人原因,不应村委会来承担损失,且土地附着物陈某可自行处理。

被告村委会即时提出反诉,要求陈某立刻退还土地,并从2019年11月1日起赔偿反诉原告土地占用费至实际退还土地之日。

首次调解失败后,为了尽快使双方达成共识,法院9次协调相关单位出面调解,但却均以失败告终。随后,村委会提出了对土地先予执行的请求。

承办法官前往下营村进行现场证据保全固定,却遇到了预料意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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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就农民工提供的欠条为其释法明理

法官同志啊,从2017年开始陈老板欠我们的工资到现在一分钱都没给过!喏!我们都有欠条的!

村民王大妈掏出欠条,还没等承办人反应过来,就有数十位村民拿着欠条附和道:“我也有欠条,我也有欠条!”

“他不仅要把土地还给我们,还要把欠我们的工资结清了!”

“对对对!不然我们就算天天睡在这看着他,也不会让他把地里的瓜蒌和两万多根的水泥杆拖走的!”

村民们七嘴八舌地喧闹起来,承办法官不得不先去处理这一突发情况。原来,陈某在承包土地期间,雇佣了当地村民为其劳作,2017年开始,陈某不仅没有交纳土地租金,连村民的工资都拖欠着没有发放。后经统计,陈某共拖欠35户村民的工资,欠薪共计86600元。

旧结未解,又添新愁。眼前的局面仿佛走进了死胡同:连土地租金都不愿意给的陈某,能够给得起农民工的工资吗?

果不其然,当承办法官找到陈某时,陈某称,自己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等把土地上的付着物卖掉就用来偿还村民的工资。

那不可能!让你把东西卖完了,拿着钱跑了咋办?!谁知道你是不是跟法院串通好的呢!

村民们群情激愤,甚至开始质疑承办法官。

03

春光正好,春耕正忙

新的情况让承办法官开始从头审视整个案件,试图找到 “破局点”。陈某的诉求是不给付租金,村委会的诉求是收回土地,而村民的诉求是土地和工资,矛盾纠葛中,承办法官终于梳理出了一个可行的方案。但是,关键是陈某要能够认清拿回追加投资的要求是不可能实现的。

为此,承办法官单独做了陈某的工作:

“我来帮你算一笔帐,关于此案目前为止涉及的费用,包括土地租金、先于执行器械人工进场费用,加上如果误了农时,赔偿农民的损失等,大概是60万左右。

不管这笔钱最终由你还是村委会承担,这个费用都是客观存在的。即便村委会最终给了你追加投资的款项,除去这笔钱也不剩多少了,你还要给村民工资,这个账你算得过来么?

再说了,土地不是村委会不让你承包,而是因为你经营不善已无力给付租金,你说这个官司你的胜算大吗?”

陈某自知理亏,低着头默不作声。看着这一幕,承办法官心里终于有了底。

于是一份方案放在了双方的面前:

陈某放弃对土地付着物的拥有权,转而交由村委会处理,后由村委会补偿陈某86600元,用于兑付农民工工资;

采取现场兑付的方式,补偿款不经陈某账户;

村委会放弃主张追回租金的请求,陈某立刻无条件归还土地。

方案得到陈某和村委会的一致赞成,陈某当即表示:“这样的结果挺好,要不然输了官司那将近70万的漏洞我上哪去补,现在我也落得无债一身轻。”

村委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

这次真的是要感谢法院,你们为这个案子太操劳了。最终这样的结果我们很满意,能够促成农民尽快拿到土地,不误农时,哪怕付出点代价我们也觉得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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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付现场,农民工拿到工资喜笑颜开

3月18日,涟水法院组织35户农民工在村委会门前举行工资欠款兑付大会。

会场内,每一个人脸上都挂着明媚的笑容,会场外,万物苏醒、春光正好,这一年,一定是个丰收年吧。

“淮安涟水法院始终坚持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通过创建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引导干警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提升服务群众本领,以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为抓手,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的良好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