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院长会部署下半年工作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新闻办 发布时间:2022-08-01 浏览次数:11548
7月29日,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强调要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紧紧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紧紧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持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全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入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要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为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作为检验标尺,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意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纵深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作用,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庭外和解、破产重整等程序,支持企业重整再生。贯彻落实《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深入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开展服务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专题调研,服务创新驱动和数字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持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9+1”机制改革,持续推进与沪浙皖三地法院司法协作,高起点建设无锡国际商事法庭,积极融入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
会议指出,要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持续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加强住房、医疗、养老、育幼、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审理,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权益司法保护,坚决禁止针对曾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康复者的就业歧视;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纵深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切实保障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一法庭一品牌”和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会议强调,要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持续深化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刑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庭审实质化,促进量刑规范化;健全民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民事立案权,完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推进执行“854模式”升级版落地落实。持续完善司法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体系。持续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健全案件繁简分流、监督管理等衔接配套机制,完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深化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机制改革。持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提高在线诉讼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应用系统集成与应用,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会议指出,要大力加强新时代法院文化建设,凝聚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大精神动力。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改革创新的新时代法院文化。着力打造具有鲜明江苏特色的法院文化品牌,不断提高江苏法院文化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强化文化建设组织保障,制定总体规划,搭建载体平台,加强协同联动,尊重干警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法院文化对内约束、激励、凝聚作用,对外导向、辐射、服务作用。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要求,着力锻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推进法院党建工作,巩固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突出政治能力建设,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深化“五好五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持续抓好司法作风建设,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确保全省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立新主持会议,并在总结讲话中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做好有关重点工作提出要求。南京、苏州、无锡、南通、淮安、宿迁等6家中院作交流发言,另有11家中基层法院作书面交流。
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在省法院设主会场,在各中级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各基层法院设分会场,310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出席会议,全省各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