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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审判研究中心(南京)研究基地在南京中院揭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共同为研究基地揭牌,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宣读批复,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锦辉致辞,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金飚出席。南京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主持活动。

刘贵祥专委指出,在南京设立全国法院第二家破产审判研究基地,既是高起点、高标准擘画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全局的重要举措,也是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需求。

1.要提高破产审判政治站位

自觉将破产审判融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增强破产审判应对困难复杂局面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助推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服务保障。

2.要强化破产审判系统观念

统筹各方力量协同配合,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成果,依法推动完善与破产审判相关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形成风险化解合力。

3.要深化破产审判规律性认识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进入破产程序的困境企业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准确适用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程序,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4.要健全破产审判工作机制

以专业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对破产审判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提供实践样本和参考依据。

5.要发挥好研究基地作为辐射带动枢纽、研究交流平台、宣传展示窗口的示范引领作用

重点围绕大型企业重整、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上市公司重整、预重整和跨境破产等疑难复杂问题深入研究,做好审判经验总结提升和成果转化工作,推动破产法治理论与破产审判实践深度融合。

揭牌后,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协力提升破产审判效能 共创最优法治营商环境”调研座谈会。部分全国、市人大代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重庆、山东、河南等省市高、中级法院同志,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市国资委、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金陵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会、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同志,管理人代表、重整企业代表参加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