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发布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作者:江苏经济报 耿文博 谢 涛 发布时间:2022-08-15 浏览次数:7186
记者从8月12日省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受理案件中,涉及提供“养老服务”的35件,投资“养老项目”的29件,销售“养老产品”的10件,以投资收藏品、艺术品、“高科技”行业等诈骗的10件,“保健品”诈骗的7件,“黄昏恋”诈骗的1件,其他事由诈骗的10件。省法院相关人士分析了养老诈骗犯罪呈现的特点,并公布典型案例为老年群体“提醒”。
施惠引诱是惯常“套路”
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之前,往往通过赠送鸡蛋等小礼品、免费测量血压等简单体检方式,给予老年人“关心”“照顾”等温情关怀,取得老年人的信任后,再以“养老产品”“养老项目”等为名实施诈骗,有的案件甚至连环施惠引诱,老年人极易上当受骗。
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间,被告人孙某盼购买大量单价几元至十几元的“驼奶粉”“磁疗手表”“眼部按摩仪”“拉卡拉POS收银刷卡机”等物品,招募他人实施诈骗活动。被招募人员按孙某盼要求,冒充“北京养生堂”工作人员,并根据孙某盼提供的老年人信息拨打电话,谎称只需支付十几元至三十几元的运费,即可免费获赠“价值数百元”的驼奶粉或燕窝。被害人同意后,孙某盼安排他人将驼奶粉或燕窝及刮奖卡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寄送给被害人。其中,刮奖卡必定中“磁疗手表”“眼部按摩仪”以及1000-30000元现金3个奖项。待被害人误以为自己中奖,并拨打刮奖卡上留下的电话兑奖后,孙某盼等人谎称中奖现金可以发放给被害人或者可以抵扣购买药品的资金,但需要被害人支付刷卡机押金或购买药品资金。被害人同意并在收到货后,按犯罪团伙虚标的货款支付给送货人。被告人孙某盼等人采用上述手法,诈骗财物共7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盼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孙某盼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孙某盼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据此,依法对孙某盼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根据犯罪情节,对其他被告人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该案是以免费赠送物品为诱饵诈骗老年人财物的典型案例。许多老年人生活比较节俭,容易被免费赠送物品所打动而放松警惕。该案中,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老年人的这一心理,先以免费赠送价格低廉产品骗取老年人的信任,然后再以“高额中奖”引诱老年人拨打电话,谎称被害人虽中奖但需要支付刷卡机押金等骗取钱财。在此提醒,“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轻信免费赠送、“喜中大奖”等信息,以免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在任何转账汇款前,要进行多方核实,以防财物受损。
精准行骗是突出特点
犯罪分子往往针对老年人保值增值财产、健康生活、情感陪护等方面的需求,搜集有关信息,精准选择对象设置骗局、实施诈骗。
2020年10月至11月间,被告人黄某山、夏某兴、朱某芳伙同他人,先后至徐州、连云港等地,单人或者是组合成小组, 冒充老年健康服务中心等工作人员,选择退休、患病老年人为对象,推销一款名为“氢分子水泡浴器”的电子产品,当场演示使用方法,并将仪器正常化学反应产生的气泡,解释为被害人身体的排毒现象,进而将无医疗作用的“氢分子水泡浴器”谎称为可以治疗癌症、糖尿病、牛皮癣等多种医学病症的医疗器械,并向老年人承诺三个月包换、包退,致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后购买上述产品。至案发前,该诈骗团伙先后诈骗60余人共10 万余元财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山、夏某兴、朱某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黄某山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夏某兴、朱某芳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夏某兴曾因诈骗被行政处罚,再次诈骗,酌定从重处罚。被告人黄某山、夏某兴、朱某芳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黄某山退缴部分违法所得,被告人夏某兴、朱某芳退缴全部个人违法所得,均可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黄某山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判处夏某兴有期徒刑一年,判处朱某芳有期徒刑十个月;对三被告人均并处罚金。
该案是将电子产品冒充医疗器械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大幅提升,健康意识不断增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对病痛的恐惧、保健养生的需求实施诈骗犯罪。该案中,被告人采取现场体验式营销的作案手法,利用部分老年人缺乏相关专业知识的弱点,使用伪科学骗取老年人信任,将无医疗作用的电子产品虚假宣传为可以治疗多种疾病的仪器,进而骗取钱财。该案的判处,也提醒老年朋友要增强防骗意识,保持理性,不跟风购买,多渠道了解产品知识。对于自身难以分辨的,可向亲朋好友或是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咨询。
虚假宣传是常见手段
犯罪分子能够得逞,往往利用的是老年人专业知识缺乏,对新知识、新技术等了解掌握能力有限的薄弱点,对自己售卖的产品、提供的服务等进行失实介绍、虚假说明,以迷惑老年人进而骗取财物。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受理案件中,涉及以新知识、新技术为名虚假宣传实施养老诈骗的有13件,占比12.7%。
2021年7月至9月间,被告人孔某青、马某林、张某利先后至常熟市、江阴市、张家港市等地菜市场,由孔某青冒充“人民法院斜对面康复牙科”牙医,由马某林、张某利负责宣传、劝说,以免费咨询、免费检查牙齿的名义取得被害人信任。待被害人同意检查牙齿后,孔某青等人以被害人牙齿存在问题为由,进而将使用自凝牙粉做成、单颗成本仅为一两元的“假牙”,冒充“高科技烤瓷牙”,以数百元一颗的价格向被害人推销,并现场制作安装。三人有分有合,共计作案15起,骗得人民币429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孔某青、马某林、张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孔某青系主犯;被告人马某林、张某利均系从犯。三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均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马某林、张某利有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孔某青、马某林、张某利退出赃款,均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孔某青有期徒刑二年,判处马某林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张某利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对三被告人均并处罚金。
该案是冒充医生诈骗老年人的典型案例。中央政法委要求,要加大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偏远农村的巡查力度,查处一批非法行医、诈骗老人的假“白大褂”。该案案发地均为乡镇菜场,被告人针对部分老年人医学知识缺乏,乡镇菜场管理松散,身着白大褂,假冒医生,自称“断牙能接,活牙固定;填补牙洞,接补牙缝;口内制作,一次成功”,兜售其所谓的“高科技烤瓷牙”。然而,这种自凝造牙粉做成的合成树脂,不但不能长期使用,还对牙龈具有一定的刺激性,影响身体健康。在此提醒广大老年人,看病就医、健康检查一定要认准具备医疗资质的正规机构,千万不要认为穿白大褂的就是医生、标“高科技”的就是正规产品,以免耽误治疗并遭受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