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作者:人民日报APP 新华法治 发布时间:2022-08-15 浏览次数:12305
8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有关情况,并公布典型案例。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毕晓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叶巍、审判委员会委员阚少敏出席发布会,省法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张志平主持发布会。
老年人的事,是“家事”,更是“国事”。近年来,以养老为名的骗局时有发生,不仅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更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甚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决定由平安建设协调小组牵头,从今年4月起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专项行动启动后,省法院迅速行动,立足审判职能,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包括审判、执行、新闻宣传等12个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办公室,设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联络、协调调度等工作机制,分别制定下发加强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加强涉财产执行工作的通知;全省各级法院及时跟进,形成了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专项行动工作体系,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养老诈骗案件审理基本情况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养老诈骗案件102件301人,目前已审结58件193人,罪名包括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受理案件中,涉及提供“养老服务”的35件、投资“养老项目”的29件、销售“养老产品”的10件,以投资收藏品、艺术品、“高科技”行业等诈骗的10件、“保健品”诈骗的7件、“黄昏恋”诈骗的1件,其他事由诈骗的10件。养老诈骗犯罪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1. 施惠引诱是惯常“套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之前,往往通过赠送鸡蛋等小礼品、免费测量血压等简单体检方式,给予老年人“关心”“照顾”等温情关怀,取得老年人的信任后,再以“养老产品”“养老项目”等为名实施诈骗,有的案件甚至连环施惠引诱,老年人极易上当受骗。例如,镇江丹阳法院审理的宗某猛集资诈骗案中,犯罪分子通过健康讲座、免费体检、组织旅游、赠送超市卡等环环相扣的欺骗手法,步步为营,吸引老年人投资,从而骗取财物。
2. 精准行骗是突出特点。犯罪分子往往针对老年人保值增值财产、健康生活、情感陪护等方面的需求,搜集有关信息,精准选择对象设置骗局、实施诈骗。例如,南京鼓楼法院审理的王某龙等十人诈骗案中,犯罪分子谎称食品类“地龙蛋白”系航天部门研发、专供航天员食用,具有医疗功效,以此吸引被害人购买;镇江京口法院审理的王某虎等十人诈骗案中,犯罪分子冒充专家、医生、健康机构负责人推荐保健品,将成本几十元的产品予以高价售卖,这些都是犯罪分子瞄准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通过各种手段获取被害人身体健康相关信息后,再有针对性地打着祛病强身、偏方有奇效等幌子,诱使老年人受骗上当。
3. 虚假宣传是常见手段。犯罪分子能够得逞,往往利用的是老年人专业知识缺乏,对新知识、新技术等了解掌握能力有限的薄弱点,对自己售卖的产品、提供的服务等进行失实介绍、虚假说明,以迷惑老年人进而骗取财物。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受理案件中,涉及以新知识、新技术为名虚假宣传实施养老诈骗的有13件,占比12.7%。例如,苏州常熟法院审理的孔某青等人诈骗案中,犯罪分子打着“高科技烤瓷牙”的幌子,却以成本极低的合成树脂冒充烤瓷牙高价销售,正是利用老年人对新兴事物不了解、判断力不够实施犯罪的。
二、专项行动开展的主要工作举措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切实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依法打击、宣传发动、推进整治规范三个方面同步发力,务求专项行动取得整体成效。
(一)依法从严从快,掀起打击养老诈骗强大攻势
坚持把“稳、准、狠”的总要求贯穿打击整治工作始终,用足、用好刑罚手段,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依法从严惩处。对实施养老诈骗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并严格把握适用缓刑条件和范围,依法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最大限度剥夺被告人的再犯能力;对具有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也从严把握政策、严格掌握从宽幅度。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对47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为24.4%,共计判处罚金3600余万元。
二是加快办案进度。统筹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建立案件快立快审绿色通道,对养老诈骗案件优先审查立案、优先视频提讯、优先排期开庭,确保案件快审快结。省法院加强对下指导,克服疫情影响,对42件案件进行视频督办,指导受案法院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案件办理进度。截止目前,5月20日前受理的47件案件已于7月底前全部完成一审宣判工作。
三是全力追赃挽损。加强与公安、检察、行政主管机关等部门协调配合,全面查清涉案财物情况,及时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并积极促使被告人应退尽退、应赔尽赔;案件生效后,依法快立快执,综合运用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等多种方式追缴财物,最大限度实现追赃挽损。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法院共追缴到案财物1.56亿余元,全部追回损失的有11件共计8500余万元。
(二)广泛宣传发动,全力营造反诈防骗浓厚氛围
一是拓展宣传方式。全省法院通过公布举报平台、设置举报窗口、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法,依靠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自媒体推送等多种途径,全方位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发动群众,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共制作宣传片63个,推送宣传稿3514篇,发送宣传册7.8万余份。
二是突出宣传主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强化“案例式”宣传,共发布典型案例130件次。省法院两次组织集中宣判,共宣判案件20件52人,发布防诈提示7条,央视新闻客户端等90余家中央和省级媒体进行报道。其中,朱某华等人虚构“地宫穴位”进行非法集资案被新华社、法治日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等深度报道,江苏卫视荔枝新闻微博信息位列南京同城榜第1位,阅读量达1.7亿次。此外,省法院联合江苏广电总台《法治在线》栏目,录制专题“法官说法”节目,深入揭露养老诈骗犯罪手法、套路,提出防范识别策略,节目播出后广受好评,群众反响热烈。
三是注重宣传实效。全省法院积极分析研判养老诈骗犯罪特点,有针对性送宣进社区、进公园、进菜场、进养老院,积极利用老年受众较多的《银潮》杂志、农村大众报等载体开展宣传,使反诈防骗更深入人心,共组织现场宣传活动378场次。常州天宁法院与CCTV今日说法共同主办“少年普法官、常伴夕阳红”活动,由少年儿童担任普法员宣传普及反诈知识。镇江中院与社区开展“反诈在行动、守护夕阳红”共建共创活动,深入老年群体开展普法宣教,取得良好效果,最高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予以转发报道。
(三)推进综合整治,坚决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
一是广泛开展线索摸排。从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进行养老诈骗犯罪线索梳理排查,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切实增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力度。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法院共移送线索235条,目前,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0条。
二是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审理案件同时深入分析养老诈骗犯罪成因,梳理行政监管、企业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全省法院专项行动中共发出司法建议18条,涉及保健品市场监管整治、老年公寓管理服务、旅行社及酒店管理、网络平台监管等领域,其中10条已经得到相关部门整改反馈。
三是建立协作长效机制。积极与卫健委、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合作,加强涉养老诈骗问题信息共享、宣传共建等工作,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协作机制,提升防范整治合力。无锡中院联合网信办、老龄委挂牌成立“锡阳红”老年人权益保障中心,定期开展法治讲堂、健康讲座等活动,将依法打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
下一步,全省各级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治养老诈骗犯罪,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总结提升,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