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以实效回应每一份期待
作者:人民法院报 耿亚中 朱旻 发布时间:2022-08-17 浏览次数:9489
为企业解难纾困、守护群众养老钱、全流程化解行政争议、打盗维权、净化图书市场,经统计,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已为群众办实事289次……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用翔实的事例数据向媒体和社会各界进行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成效发布。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启动后,宿迁中院及时下发《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十大行动工作方案》,围绕深化扫黑除恶、服务营商环境、推动乡村振兴等十个工作大类,锚定重点项目、拟定实事清单,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乡贤调解破僵局
抢回养殖户下一个养蚕季
驻院调解员胡振兴与乡贤调解员邱善成实地走访老马家桑蚕养殖地
“真没想到,案子这么快就调解好了!”拿到2.8万元赔偿款,泗阳县桑蚕养殖户老马激动地说。
今年5月,邻居王某将承包地上的小麦打药事宜发包给刘某和陈某,在操作无人机喷洒农药时,两人因操作不当将农药喷洒到了老马承包地的桑树叶上,导致桑蚕大面积死亡,此后双方就损失赔偿金额一直协调无果。无奈之下,老马来到泗阳法院新袁法庭乡贤调解室,找到乡贤调解员邱善成,请求对该起纠纷进行调解。
邱善成随即走访了解桑蚕受损详情。调查了解到,老马的桑蚕养殖地近31亩,受农药损害的面积有2亩多,蚕宝宝在食用喷洒农药的桑树叶后大面积死亡。
桑蚕养殖一年只有两季,损失这一季要再等六个月,这六个月对养殖户来说太宝贵了。为了尽快解决问题,新袁法庭增强调解力量,指派驻庭调解员胡振兴共同参与调查。
在损失金额认定方面,老马主张按照去年的收入计算,邻居老王则主张按照今年的市场行情计算。调解员们指出误喷农药虽是无心之举也要担负法律责任,同时根据市场调查数据,耐心分析因为疫情影响桑蚕养殖今年与去年的市场行情有较大差异。其后,在双方不再剑拔弩张态度缓和的基础上对彼此责任比例进行确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老王当场交了赔偿金,两个老邻居握手言和。
推行乡贤调解是宿迁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宿迁中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中,着力夯实诉前驻院调解、乡贤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四大解纷阵地。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入驻调解组织142家,调解员812人,诉前化解纠纷约3.3万件,调解成功率达52%,“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有力缩减了诉讼成本,缓解了当事人诉累。今年,宿迁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改革创新成果入选“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十大典型经验”。
两级法院还积极构建诉讼服务满意度反馈机制,将全部诉讼服务事项(含诉前调解)纳入问卷调查满意度“好差评”评价范围,确保对群众尤为关注的“差评”事有响应、有整改、有反馈。
“9612368”热线来调度
紧急查扣即将启动的轿车
“宿执通办”9612368坐席人员正在接听电话
“三年多了,心里这块石头总算落地了!”7月中旬的一天,申请执行人小赵给宿迁中院“9612368”执行热线打来电话。
小赵的案件虽然三年前就胜诉了,但被执行人财产一直无迹可寻。今年7月,小赵到盱眙县办事,偶然在盱眙街头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出现在路边。看着轿车即将启动,情急之下,小赵直接拨通了宿迁中院“9612368”全市统一执行热线,请求法院紧急前往查扣。
接线员接听电话后,立即将情况报告宿迁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此时已临近下班时间且涉及跨地域执行,指挥中心随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报告案情并申请调度。在江苏高院统一调度指挥下,盱眙县人民法院对涉案车辆成功查扣。直至当天深夜,被执行人履行完全部义务。
据统计,近五年来,宿迁市两级法院年均新收首次执行案件超3万件,加上恢复执行的终本案件,每年全市法院在办执行案件高达5万件左右,而全市执行条线一线在编办案干警仅有150余人。
为缓解人案冲突,提升司法服务能力,今年6月15日,宿迁中院“宿执通办”9612368执行热线正式开通并向社会公布。热线实行“一号对外、上下联动、有呼必应、限时办理”工作机制,兼具执行案件查询、事务咨询、线索举报、涉执信访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群众来电事项若接线员能当场答复的直接回复,如若不能,接听人员随即制作热线受理事项转办单,当天由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分流中院执行团队或各县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处理,并规定具体案件承办人及时答复来电人,于一周内将回复情况反馈给9612368执行热线平台。
执行热线把市域执行调度进行贯穿连串,实现了执行问题全域一号通办。目前,热线平台转办信息办理情况已经纳入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单独考核范围,推动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有力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宿迁中院执行局局长程黎明说。
“涉罪企业体检”细规范
涅槃重生实现健康发展
宿迁中院刑二庭、宿城法院刑庭、宿豫法院刑庭开展涉罪企业跟踪回访工作
2021年7月,宿迁中院依法审理詹某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诈骗罪一案。在该案中,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凌某明知詹某等人可能实施诈骗,仍安排公司员工收购詹某等所骗得的手机充值卡,产生的违法所得归属于该公司。凌某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起诉构成诈骗罪,涉案金额累计210万余元。
由于是二审案件,宿迁中院刑二庭在审查案情时格外谨慎细心。同时,疫情之下,对于涉罪实体企业,庭里考虑到审查中应该尽量避免采用不当或机械的刑事强制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刑罚执行方式,以避免推动企业陷入经营困境。
为核实该公司构罪原因及经营状况,以准确定罪量刑,宿迁中院刑二庭随即决定对凌某所在企业展开一次摸排情况的“体检”。
通过实地走访、调取证据,法官了解到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凌某收购被告人詹某等人手机电话卡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日常业务特征,所涉犯罪金额在公司收购手机卡经营额中占比极少,被告人凌某还获得过省政府技术创新奖等。同时该公司及凌某又自愿退赔上游诈骗犯罪中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刑二庭法官考虑到二审查明的新事实、新情况,经研究改判被告人凌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适用缓刑。
涉罪企业体检报告制度有效运行后,通过对涉罪企业经营状况及涉罪原因的把脉、问诊,我们详细了解到企业运营情况及入罪原因。可以在了解具体案情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方、回访,督促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以后依法经营企业,保障工人权益,依法及时纳税。
宿迁中院刑二庭庭长孙泳谈到。
涉罪企业体检报告制度是宿迁中院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中涌现出的一项改革创新举措。该院下发《关于依法保障涉罪实体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对制度实施具体方法、详细步骤进行统一规范,对涉罪企业体检标准等作出详细规定,对涉罪企业法定代表人适用缓刑的范围作出限定,对法院此后的跟踪回访、提示依法经营、帮助企业后续经营规范化的具体举措等进行了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全市法院在实施涉罪企业体检报告制度时注重人民群众对裁判结果的认同度。法院在判前、判后认真听取企业工人、企业所在社区的基层党组织等社会各界意见,制发《把脉问诊表》《企业内部调查问卷》,对涉罪企业进行广泛调研、跟踪回访,实行事前事后抽查机制,形成“体检报告”,确保司法裁判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宿迁地区因不慎商业行为入罪的地方知名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带动就业企业的涅槃重生和后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