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感谢您亲自来家中查看情况并进行细心劝导,我们夫妻两个想清楚了,我们会拆除违规搭建,也愿意和邻居调解解决问题,希望法官能从中帮我们调和”周一一早,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某相邻权纠纷案件的承办法官就接到了被告陈女士的电话。

刘女士和陈女士购买了相城某小区的叠加别墅,二人为只有一墙之隔的邻居。拿房后,刘女士和陈女士都开始对新房进行装修,装修前期二人都有商有量,关系融洽。直至2021年7、8月份刘女士发现,陈女士在其房屋一楼阳台的阳光房顶上用混凝土浇筑并安装护栏,成为二楼卧室的阳台。刘女士认为陈女士的行为属于违规搭建,不仅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也对其个人隐私的保护造成了威胁,遂多次与陈女士沟通,希望陈女士能够主动拆除。小区物业也向陈女士发出了整改通知书,陈女士仅仅将搭建的护栏拆除,而未将混凝土浇筑的部分予以拆除。双方矛盾越来越激化,期间还为此报警,均未能有效解决。刘女士遂起诉至法院。

法官庭前组织原被告质证后发现,双方争议很大、矛盾较深,被告陈女士认为小区里的其他业主也存在类似的浇筑行为,自己的行为并无不当。考虑到原、被告是邻居,且本案的审理对案涉小区的规范管理也有一定示范意义,承办法官决定在开庭前到案涉小区进行了实地调查。考虑到当事人的便利,法官选择了周末当事人都在家的时间,

周六上午,法官分别到刘女士和陈女士的房屋查看现场,发现支撑陈女士浇筑阳光房顶的墙面今后5至6厘米厚,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从陈女士二楼卧室走出来站在浇筑的阳台上非常清晰地就能看到刘女士相邻卧室内的情况。

法官同时还向小区物业经理了解了小区阳光房搭建的情况,据物业经理介绍,案涉小区确实存在个别业主违规浇筑阳光房的现象,此前城管部门已经发出了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业主采取了强制拆除措施。

了解到具体情况后,法官向陈女士详细讲述了违章搭建的危害和法律后果,也从维护邻里关系的角度耐心劝说了陈女士。最终,陈女士电话联系法官表示愿意和解并拆除违规浇筑的阳台。在法官的组织下,双方到庭签署调解协议,被告陈女士与原告刘女士握手言和,二人邻里关系自此重修旧好。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要素。邻里之间守望相助,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相城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化解矛盾,解开心结,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