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者的足迹
作者:顾大明 发布时间:2012-12-14 浏览次数:1053
“工作环境明显改善、司法环境不断优化、涉诉纠纷有效化解、干警面貌焕然一新”。这是省高级法院院长公丕祥近日在考察建湖县法院时对法院工作的称赞。
历数三年,建湖法院队伍建设、涉诉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审判执行工作等18项工作被省、市级法院表彰;并荣获“全省优秀法院”、全省“集体二等功“等殊荣。建湖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悦告诉记者:这些成绩的取得,务实苦干是基础,创新争优是动力。
文化润院
精神风貌昂扬向上
近年来,建湖法院先后涌现出“全省个人二等功”荣立者李军、“全省优秀法官”彭大祥和“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管维文等众多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他们引领和激励着全院干警始终保持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昂扬风貌。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近3年来,建湖法院始终注重打造学习型法院,着力锻塑理想信念之魂。每周六是全院学习日,每半年开展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评比活动,这些已成为常态化的制度。
在二楼“法院文化驿站”,清晰气息扑面而来——“厚德、尚法、公信、惟民”八字院训、院长寄语、院训简介、法系衍变、清风廉语、特色裁判、法官风采、院史陈列等版块,形式多样,内涵丰富,营造了文化汇智、文化聚力的氛围,传递着一种向上的文化力量,成为新进干警接受职业尊荣教育的“第一课堂”。
多方共赢
司法服务步入常态
民营企业是建湖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发展直接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如何实现破产“零振荡”,这是法院所面临的新课题。去年8月,新破产法实施后法院成功和解首例破产案件,使破产企业建湖县正达米业有限公司得到了“重生”。
2010年3月,公司因经营困难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副院长刘长力告诉记者,“300多万元的债务,28名职工的饭碗,21名债权人的债权,职工、债权人、债务人,如何衡平诸方利益,对建湖法院来说无疑是一个挑战。”承办法官一方面做了大量释明工作,让债权人权衡和解与破产的利弊,另一方面召开债权人会议,征得债权人的谅解。经多次协商,米业公司偿还部分欠款,并与未受偿到位的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这只是建湖法院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建湖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制定下发了《关于为全县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了服务经济发展20条措施,先后助力辖区4家企业走出困境,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产生直接经济效益3亿多元,帮助2000多名职工再就业。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2月份起,建湖法院在全县广泛开展联系服务小微企业活动,全院法官深入全县40多家企业发放结对帮扶联系手册,帮助20多家企业完善管理机制,向有关企业发出风险提示书86份,同时商请有关部门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招工问题、改制遗留问题和贷款、融资等多项难题。
延伸服务
社会需求“第一信号”
不久前的一天,建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爱民工作室”迎来了一群敲锣打鼓、手捧锦旗的农民工。
原来,这17位都是在建湖某企业打工的外县人,因工作原因,其中13名工人集体离职。但企业老板以人为因素单方辞职为由,拒付他们工资。无奈之下,他们拨通了法院诉讼服务热线。
法官立即赶赴现场,经过6个小时入情入理的协商调解,最终企业老板同意支付13人的工资,并愿意补贴他们回家的路费。
2010年初,建湖法院建成了“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门诊式”的诉讼服务中心,注重群体性纠纷的诉前化解,特别对涉及农民工群体讨薪案件,保证第一时间介入,力争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同时,不断延伸服务领域,健全便农利农助农的诉讼服务体系,出台了《人民法庭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八条意见》,建立了“一台一站一点”覆盖全县的诉讼服务网络,在3个人民法庭大厅内设立诉讼服务台,在法庭驻地之外的10个镇(区)设立诉讼服务站,在58个行政村设立诉讼服务点。三年来,就地化解纠纷2600余件,人民陪审率达95%。通过深入开展大走访深化“三解三促”,对结对帮扶的33户贫困户定期登门送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