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让道交纠纷化解跑出“加速度”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章 睿 发布时间:2022-08-24 浏览次数:4207
听证、鉴定摇号、调解、判决、送达,道交庭法官助理们的日程表总是安排得满满当当,电话响个不停、当事人接待个不停,道交庭到处充斥着他们忙碌的身影。今天就让我们跟随他们的步伐,一起去看看他们的调解小故事。
献“群”力,纠纷调解有力度
“太感谢魏群法官了,要不是他多次电话联系被告,做他的思想工作,他也不可能给钱给得这么迅速!”8月1日,周一刚上班,当事人石林林(化名)便来到道交庭申请撤诉。
2022年4月21日,石林林(化名)与浦松松(化名)发生交通事故。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石林林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浦松松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停运损失合计3800余元。魏群通过翻阅卷宗了解到,此案案情相对简单、法律关系明确、诉讼标的额小,存在调解成功的可能性。魏群通过电话耐心地向双方释理说法,最终达成一致,由浦松松给付石林林赔偿款3500元,并于2022年7月28日当晚转账成功。
借“春”风,纠纷调解显温度
2021年6月11日,王杰杰(化名)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周梅梅(化名)相撞,致周梅梅受伤。后周梅梅诉至法院,要求王杰杰赔偿其医疗费(含二次手术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96933.09元。
在诉前调解过程中,李海春了解到,被告王杰杰在案发时所驾车辆未投保任何保险,且其本人亦有调解的意向,便立即与周梅梅取得联系。经过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王杰杰赔偿周梅梅80000元。
8月4日下午,王杰杰当场给付原告现金50000元,并承诺余款30000元于2023年1月20日再行给付。
乘“叶”舟,纠纷调解加速度
巾帼不让须眉,法官助理何叶也不甘落后。2022年4月20日,陈晓志(化名)驾驶轿车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叶光奇(化名)发生交通事故,致叶光奇受伤。因陈晓志案发时系酒后驾驶,保险公司拒绝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叶光奇遂诉至法院,要求陈晓志赔偿12000余元。
开庭前,何叶围绕双方的争议点,再次组织协调,经过1个多小时的沟通,陈晓志自愿赔偿原告8550元,并由保险公司赔偿原告950元。
百舸争流千帆竞,借海扬帆奋者先。为让交通事故当事人早日安心、舒心、放心,道交庭法官助理们化压力为动力,让纠纷调解“加速度”。“百日办案”竞赛开展三周以来,道交庭结案152件,周均结案50余件,调撤率达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