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局长,请再协调宽限几天,我过一段时间肯定把钱还掉。”被执行人方某信誓旦旦地说。

“这是你提出的第几个宽限期了?你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一直说还钱,但到现在也没有见到,这次不好再给你宽限期了。”淮阴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明成斩钉截铁地反驳道。

“反正我现在没有钱……”见徐局长不为所动,方某所幸耍起了无赖。

8月24日上午,在淮阴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内,一场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的“博弈”正在“上演”。

该案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卞某经营石子、石粉等建筑材料生意,2020年3月与被执行人方某达成协议,由其向方某供货,方某支付相应货款。但是,7月份材料供货完毕后,方某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10万余元并未进行结算。卞某不断向方某索要合同款项,方某便于2021年5月份向其出具了欠条。此后,方某便以各种理由推脱,卞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淮阴法院主持调解,方某答应于2022年1月底之前一次性给付欠款,但是到期后,方某又玩起了老花样,仍然以各种理由推脱,就是不履行义务。

方某向淮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徐明成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并冻结部分款项,后多次与方某联系,督促其履行义务。方某以生意不好做、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请求予以宽限,经与申请人协商,申请人同意给予其一定宽限期,但是到期后,方某仍然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义务。

“如果你再不履行义务,我们就要采取强制措施了!”徐局长警示道。

“强制也没用,没钱怎么办……”方某以为法官在吓唬他,仍然不以为意。

“小杨,我现在请示局领导,你与法警带他去做体检,马上办理拘留手续。”徐局长向书记员杨光宇说道。

就在法警到现场准备带其去做体检时,方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徐局长,不要这样,我马上打电话筹钱,今天肯定把钱还上……”方某请求道。

1小时过后,方某即将筹到的9万元款项汇至法院账户,加上前期冻结款项,该案终于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民事诉讼法规定,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不是儿戏,诚信难能可贵”,淮阴法院提醒所有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躲避、逃避执行终归不是长久之计,主动到法院履行生效裁判义务,或积极与申请人协商,才能“心宽体胖”,否则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