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改入户门外开遭起诉,法院:妨碍邻居限期改回!
作者:沛县人民法院 权伟 韩孝 发布时间:2022-09-06 浏览次数:6351
新房交付本是喜事,但张大爷却因装修时将入户门由内开改为外开被邻居告上法庭,自家门为啥不能改?近日,沛县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因邻居擅改入户门朝向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判决张大爷将入户门朝向改回朝内开。
张大爷与李大爷本是多年同乡,后因村庄拆迁,两家人都搬进了楼房,成为了住在同一层楼的邻居。楼层两梯三户,李大爷为边套,张大爷住中间套,两家呈90°直角,李大爷回家时必经张大爷家门口。喜提新房,本是乐事一桩,而张大爷却因房屋面积小而发了愁,想着如何最大化利用面积?张大爷灵机一动,在没经过李大爷同意的前提下,将入户门由内开改为了外开。
张大爷的行为让李大爷很不满意。改门这事没和自己家里人商量不说,改门后对一家人出行也造成了很大影响,有几次还险些撞到了人。李大爷一测量发现,两家入户门距离约50公分,楼道宽度不足120公分,张大爷把入户门更改后,门宽90公分,当门呈90度打开时就会遮挡住公共通道大部分空间,而当门呈180度打开时更是会与自家入户门发生碰撞。
然而张大爷则坚称,入户门是自己的,自己有改门的权利。且改门后并未实质性影响老李一家出行,两家同时开门的几率更是很小。
多次协商未果后,李大爷将张大爷诉至沛县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
经法官现场勘查,情况基本与李大爷描述一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改变入户门的开启方向不仅影响了原告一家通行,也妨碍了相邻户门开启,在消防事故发生时亦可能影响人流快速通过,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也就是说,入户门虽然是张大爷自家的,但“内开”还是“外开”不能任性,还需考虑是否影响了公共空间和和谐有序的邻里关系。最终法院判决,张大爷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将进户门由目前的外开改为内开。
朱寨法庭庭长 权伟: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而是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如有涉及公共区域、相邻区域的改造行为,应提前与相邻方协商,取得同意后双方可签署相关协议或说明,避免后续出现纷争。除此之外,房屋内部的不同设计有测量数据依据,需要通过安全消防等各项验收,业主收房后自主随意更改,有时不光会对相邻业主造成不利影响,还会妨碍公共通行安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