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新闻办 发布时间:2022-09-06 浏览次数:8937
9月5日下午,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2年度第10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结合院领导集中调研情况,围绕持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主题开展研讨交流。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主持并讲话。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了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深刻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阐明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理论基础。全省各级法院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省委工作会议提出的“六个深刻把握”要求,更加深刻地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不断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力水平,积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会议指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集中展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著作。要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全省法院系统持续兴起学理论、悟思想、增干劲的热潮。要把一至四卷作为有机整体,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理解掌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真正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打造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更加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中央、省委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为我省担起“勇挑大梁”重任贡献司法力量。要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为我省努力当好全国发展大局的“压舱石”“顶梁柱”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解难题。要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把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中心组成员褚红军、刘嫒珍、金飚等3位同志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