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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过意不去,为了我的案件,法官冒雨到我家里来调解。”2022年9月5日上午,家住阳光花园小区的谢大爷对前往家中进行调解的如皋法院高新区法庭汤美珠法官表示感谢。

谢大爷今年已经85岁高龄,因腿脚不便,已居家三年有余,日常生活全靠老伴儿照应。四五年前,谢大爷因拆迁获得某小区两套安置房,将其中一套出售给年轻人小陈,双方约定房屋总价为59万元,付款完毕后交付房屋,待房屋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后由谢大爷协助小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谢大爷收取购房款并将房屋交付给小陈居住。今年,小陈发现其邻居已经陆续领取了房屋产权证,经联系谢大爷得不到明确的答复,小陈一着急,就将谢大爷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拿到案件材料后,汤美珠通过与谢大爷儿媳电话联系,得知谢大爷同意配合原告小陈办理过户手续,但是行动不便。遂约定9月5日上门调解,谁知天空不作美。

当天,汤美珠先要求小陈到庭对房屋买卖合同等证据进行审查,然后通过手机拍照发送给谢大爷及其家属进行核对,固定双方房屋买卖的基本事实,经电话、视频沟通,促使双方达成限期办理过户、税费承担等调解事项。

在小陈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后,汤美珠立即赶往谢大爷家中,耐心地向谢大爷阐述和解释调解协议内容。最后,谢大爷满意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名,并再三感谢法官对他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