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是国内高端白酒的知名品牌,知名度高、价格昂贵,这也成为不法商人假冒的对象。江苏如东就有一家烟酒店老板,妄图通过真瓶装假酒“瞒天过海”赚取非法利益,没想到钱没赚到自己却身陷囹圄。近日,如东法院审理了一起用“拔头酒”(高仿茅台酒)冒充真茅台酒出售给烟酒回收店骗取钱财的诈骗案件。

2020年7月,刘某、周某本来是一家烟酒行的老板,因为茅台酒好销售、价格高,俩人就共谋使用“拔头酒”冒充真茅台酒出售给烟酒回收店骗取钱财。被告人周某亲自或由被告人刘某、周某安排的马某、葛某等人捏造所售茅台酒系别人送礼、自家购买所得等虚假事实,骗取被害人沈某、顾某等人的信任,累计向被害人出售“拔头酒”60余瓶,涉案金额人民币 130000余元。

经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周某、马某、葛某均已构成诈骗罪。本案系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被告人刘某、周某系主犯,被告人马某、葛某系从犯。综合本案犯罪情节、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最终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所谓的“拔头酒”,是指该酒所有的包装,包括瓶身都是真的,开酒的时候不破坏上面的塑料帽,只从这个位置掀开一部分,把整个塑料帽直接摘掉,将瓶里面真的酒喝掉之后,再往里面灌假冒的酒,最后封边打胶。本案中刘某等人就是想通过欺诈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诚信经济更是法治经济,在此,法官也劝戒大家,诚者,天之道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唯有努力奋斗方是“梦想”的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