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创新优化“执破融合”机制,内涵式推动以破促执、以执助破,成功处置一起案件,并通过苏州“融畅”破产案件管理系统,快速兑付了破产企业71名职工工资债权共511万余元,纾解了职工的燃眉之急。该案系常熟市人民法院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全面促进“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营商环境指标双提升,开创“执破融合”新局面的又一起成功案例。

“感谢法院的快速处置和管理人为我垫付的这笔‘救命钱’,现在我的家人已经及时入院就医。等拿到了分配款,我会第一时间归还史律师为我垫付的款项。”收到管理人律师先行垫付的5万元工资款,陆某感激地说道。

“常熟某公司是一家纺织企业,因结欠工资,职工向常熟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调查后我发现,该公司已停止经营,除了工资执行案件以外,债权银行为实现抵押优先权已申请拍卖其名下的土地厂房,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执行案件标的总额,具有破产原因,应当转入破产程序一揽子处理债权债务问题。”案件承办人章磊介绍说。

经过执行法官的法律释明,该公司的职工提出了破产申请,执行法官将案件移送执行局执破融合团队审查。根据执行阶段已经查明的资产和负债情况,法官仅用八天时间就完成了破产审查程序。

2022年7月7日,常熟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职工对常熟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快速指定江苏辰海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在债权申报期内,共有18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总额达2亿余元。经过登记、审核,管理人认定债权总额1.5亿元。经审计后,管理人确认常熟某公司因多年来向银行抵押融资贷款后投资多个项目失败,财务成本高,偿债压力大,确已资不抵债。2022年8月29日,常熟市人民法院正式宣告常熟某公司破产。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院发现个别职工因疫情、失业等原因生活陷入困境。期间,一名职工陆某因母亲生病急需用钱,向管理人申请先行分配工资债权7万余元。因当时尚不具备破产分配条件,管理人急职工所急,经核实后以垫付方式解决了陆某母亲的医疗费用。”常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孔维璌介绍说,“在执行阶段,我院已将该司名下的房地产进行了拍卖变现,因此在全体债权人核查了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后,法院于该公司宣告破产当天便裁定确认了无异议债权,并对债权人表决通过的破产分配方案予以确认。考虑到职工的生计问题,在法院的指导下,管理人根据分配方案第一时间清偿职工债权。”

今年以来,常熟市人民法院坚持“企业被执行人无终本”理念,制定《关于推进“执破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原有“执转破”工作格局基础上,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推进执转破案件简化审。对于存在执行障碍的执行案件,执行部门可引入强制管理方式,参照破产管理人选任方式遴选强制管理人。对于在破产程序中,发现债务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嫌疑的,明确破产部门可联合执行部门共同打击。1至8月份,该院已裁定受理执转破案件35件,涉及执行案件886件,宣告破产16件,结案14件。

“建立简易执转破案件由执行局办理的工作机制,及时将具有破产原因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企业依法导入破产程序,适用破产清算情形下特殊法律规范,第一时间对仲裁过的职工债权进行二次核查,有效排除被执行企业在具有破产原因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取非正常收入的情况。破产程序启动后,管理人编制债权表提交全体债权人核查,法院在第一时间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同时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和分配方案,全力护薪及时清偿职工债权,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常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晓东表示,“ 下一步,常熟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破融合”工作力度,助力失信主体依法依规退出市场,同时在执行案件中,前置重整甄别程序,有助于释放破产程序的‘保护’功能,及早发现、及时挽救具有重整价值企业,助力中小企业逆境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