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深入推进1+4专项行动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更安心
作者:中国网 李昌柱 发布时间:2022-09-26 浏览次数:13100
9月22日, 为贯彻落实9月19日召开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精神,今天上午,江苏法院召开了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经验交流会。会上,13家基层法院介绍了各自在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创新举措和经验。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推进政务诚信“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为支撑,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努力让企业生产经营更安心、更顺心、更暖心。
府院联动 综合治理
全省各级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争取政府支持,按照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工作平台,推进治理进度,做好与发改委(信用办)、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对接工作,健全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府院联动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横向协调、部门互动的工作格局。
江苏省法院会同省发改委(省信用办)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案件开展调研、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稳妥、有序、高效推进工作。各地政府、基层组织、网格员队伍全力配合开展失信企业排查摸底、现场调查、信用修复等工作,为专项行动按期实现预定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循序渐进 精准治理
1+4专项行动以“暖企”行动为核心,将为企业信用修复创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作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
对失信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信用体检”。创新“1+2+1”调查法,即由各地法院会同当地发改委(信用办)协调乡镇、街道组织、基层网格员对失信企业住所地开展1次集中现场调查,同步由执行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集中发起2次财产查询(2次查询时间间隔3个月),并向申请执行人集中发送1次提供财产线索通知书。通过“1+2+1”调查法,逐一全面核查失信企业基本信息、纳失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履行能力等,确保对企业真实情况调查到位、对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保障到位,以提高信用修复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既防止“误伤”也防止“误删”。至9月20日,全省已对35217家失信企业完成集中调查工作。
对失信企业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各级法院根据对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体检”的结果,建立可退出、需指导、应约束三类清单。对其中已停产停业、无人管理且失去履行能力,或者已符合破产条件但沉积在执行程序未能彻底退出市场的企业,纳入可退出清单,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删除失信信息;将具有主动履行义务和纠正失信行为意愿,但暂时履行困难的企业,纳入需指导清单,指导其配合法院执行、主动履行义务,或者促成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经指导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删除失信信息;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且没有纠正违法行为主观意愿的企业,纳入应约束清单,继续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至9月20日,全省法院经过严格审核,已依法将24924家企业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严格标准 依法治理
严格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省法院制定并下发《关于准确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及配套法律文书样式,进一步明确纳入和退出失信名单的实质性要件和程序性要求,并探索纳失预警、纳失宽限期、信用修复证明等机制,引导企业自觉减少失信行为。
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采取执行和解、“活封”“活扣”等措施,努力减少对企业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并要求对因疫情陷入困境的企业慎用纳失措施,给被执行企业“喘气”“回血”的机会。无锡中院借助“物联网+执行”技术盘活企业资产、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推动案外融资盘活企业无形资产两则执行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典型案例。通过多措并举“防病于未然”,专项行动开展6个月以来,全省法院仅新增被纳失企业2975家,同比下降78.79%。
鼓励诚信与惩戒失信并重。在鼓励和支持守法诚信行为的同时,牢固树立“信用修复不是纵容失信”的理念,对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保持高压态势,促进企业减少违法、失信行为。至9月20日,全省法院共对235人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数量为历年来最多。苏州、南通等地积极争取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积极营造诚信应褒扬、失信必惩戒的社会氛围。
创新机制 长效治理
各地法院在加强府院联动、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信用修复机制、执破融合机制等方面积极开展制度创新,切实加大对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助力提升企业持续经营发展能力,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9月19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召开,省委吴政隆书记强调要一体推进政策、市场、政务、法治、人文“五个环境”建设,努力让各类市场主体在江苏运营成本最低、办事效能最高、贸易投资最便利、发展预期最稳定,着力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痛点堵点难点,着力打造全球最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投资目的地,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努力让营商环境成为江苏经济发展的新变量、对外开放的新标识、区域竞争的新优势。
据悉,江苏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以更高站位强化专项行动使命担当,以更大力度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以更实举措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打好1+4专项行动“下半场”攻坚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