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我们的工资拿到了”“感谢法院,企业又能正常运营了”……前不久,因成功办理一起职工工资待遇纠纷案件,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同时收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感谢信。

原来,邳州某化工企业因资金紧张陷入停工状态,工人要求发放工资。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邳州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经过多次查控和走访,发现该企业厂房、设备等资产因外债已全部抵押,其名下无资产可供执行。工人们表示能够体谅企业当前面临的状况,希望企业恢复运营,现在要求支付拖欠的费用也是迫不得已。

同时,因无力支付工资导致留下的信用“污点”,让该企业在贷款、投资以及享受政府政策扶持和补贴等方面受到诸多限制,这让企业恢复经营变得更加困难。面对这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难题,应如何妥善化解?

简单地‘一执了之’不是目的,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才是关键。

邳州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振宁介绍,经过多番组织协商,并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邳州法院对该企业启动信用修复,及时解除其失信信息,还协助企业通过政府担保平台获得贷款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机。目前,该企业已正常生产运营,工人工资也发放到位。

邳州法院执行局局长吴树渠介绍,为充分发挥失信企业主体“自我纠错”的主动性,法院在发出执行通知时,同步告知信用修复激励与惩戒机制,给予被执行人1至3个月暂缓纳入失信名单的合理宽限期。为确保信用修复的程序正当、公平公正,邳州法院全面梳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通过摸底排查、线上查询、线下集中调查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及时撤销、删除失信信息;对于发展前景较好的失信企业,及时与申请执行人沟通促成和解,并主动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帮助。

与此同时,为防止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邳州法院制定了严格的审查与处罚办法。信用修复期间,对暂停惩戒的被执行人实行滚动审查,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立即恢复惩戒。对发生违规情形的,法院不仅取消信用修复资格,还将延长失信发布期,并依法从严处理。截至目前,邳州法院已对252家被执行企业进行信用修复,促成16件案件执行和解。

对企业信用进行修复,既是立足司法职能重振失信企业发展生机的有力举措,也是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激励方式。

邳州法院院长潘荣凯表示,下一步将不断完善企业信用修复的相关机制举措,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