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中院深入推进执破融合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9月30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举办“执破融合”专题讲座,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肖仁刚,民二庭庭长丁文芳及两部门员额法官、法官助理,部分管理人代表参加了该次讲座。

苏州破产法庭员额法官(挂职)、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沈歆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执破融合互促互进》为题进行授课。沈歆以实际案例切入,分析“执破融合”的必要性、内在一致性及主要做法。

一级管理人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陆华明以《强制管理下的执破融合与诉破融合机制》为题进行授课。陆华明分析破产案件办理中的疑难复杂问题,介绍强制管理在执行、破产案件办理中的功能与价值。

授课结束后,相关人员围绕如何通过“四融”进一步拓展“执破融合”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进行了座谈。

座谈中,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肖仁刚介绍了本院“执破融合”工作的开展情况。民二庭庭长丁文芳介绍了破产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本院破产案件审理的特色和亮点。管理人代表分别介绍了其在办理破产案件中的经验、做法,并认为执破融合具有保护弱势群体、挽救市场主体、提高破产程序效率、有效化解执行难等优势。

下一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不断推动“执破融合”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