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为。为方便当事人行政诉讼,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作为全市一审行政审判集中管辖法院,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常态化开展跨区域巡回审判,努力在各属地法院打造便民利民、厉行法治、规范执法的前沿阵地。

8月24日上午,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李剑峰、员额法官李芙蓉、姜堰区人民法院派出专员杨京组成合议庭,在姜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某家禽养殖合作社诉泰州市姜堰区大伦镇政府撤销和解协议一案。

为加强以案释法效果,庭审结束后,法官就行政协议的签订、人民法院审查的要点进行详细讲述。姜堰区司法局周宏才局长表示:“此次巡回审判从行政协议切入,提高了基层执法人员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规范执法行为,有效推动依法行政。”

9月8日下午,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李芙蓉、靖江市人民法院派出专员陶永华、人民陪审员张莉组成合议庭,在靖江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吴某诉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江市人民政府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一案。

该案原告吴某身体不好,承办法官考虑到吴某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决定到靖江市人民法院巡回审理,充分发挥巡回审理便民利民的功效。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有序高效地进行各项庭审环节,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该案将择期宣判。

9月28日下午,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团队负责人杜屏、泰兴市人民法院派出专员尹红梅、人民陪审员谢荣金组成合议庭,在泰兴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某制衣厂诉被告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一案。

庭审活动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有序进行,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各方当事人围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参与旁听的全国人大代表何建忠表示:“我们开展巡回审判,就是要把法送在老百姓最需要的时候,把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心与心才能贴得更近,才能更有效地查清事实、化解行政争议,有效提升泰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推进派出专员参与行政案件审判机制,准确把握实质要领,充分发挥派出专员作为属地行政争议的常在协调者、行政裁判的实质参与人、府院联动的有效联络员的重要作用。

 肖云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