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要被司法拍卖的车辆系南通通州一家纺企业名下唯一车辆,因疫情影响,该企业经营困难无法偿还执行款。近日,通州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案件过程中,没有简单地将被执行人财产一卖了之,而是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前提下,为困难企业争取“喘息之机”,以实现双赢。

2021年,蔡某与南通某纺织品有限公司、花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52万余元。执行中被执行人履行案款30余万元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案件终结执行。

2022年8月,因被执行人未能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案件恢复执行。执行过程中,通州法院执行干警依法查封扣押了被执行人公司名下车辆并将被执行人花某拘传至法院。谈话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要求法院拍卖被执行人公司名下车辆偿还余款21万元。

在听到车辆将被拍卖后,被执行人激动地说道:“公司确实因为疫情遇到了经营困难,但现在通过直播卖货等方式,经营状况已经有所好转,如果法院将公司名下唯一的车辆卖掉,将严重影响公司的后续经营。”

从善意文明执行角度出发,为给暂时面临困难的企业争取渡过难关的时间和机会,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被执行人表示:“这次我一定会想办法履行,希望能再给我一次机会”。经过承办人的释法析理,同样从事家纺行业的申请执行人表示:“我能够理解被执行人的难处,也感谢法官对案件办理的效率与耐心,我愿意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在长达4个小时的协商后,双方达成新的和解协议。

“谢谢法院对我们民营企业的理解和帮助,我知道公司能有这次机会不容易,我一定好好珍惜,克服经营困境,按期足额履行义务”。同时作为案件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花某表示。

一直以来,通州法院严格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方案,以合法高效的执行措施,在彰显司法权威的同时,灵活采取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等方式,以善意文明执行为企纾困、护航发展,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