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昆山市检察院及昆山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座谈会,签署了《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

会上,三家单位分别介绍办理行政争议案件情况,分析研判行政争议案件线索,并就如何在行政争议化解中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交流研讨。《框架协议》明确了三家单位在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职能职责、目标任务,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线索移送、业务配合、会商会议、研讨交流、宣传引导等工作机制,为合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是人民法院强化诉源治理、促进矛盾化解纠纷的重要方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行政诉讼法立法宗旨、做好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应有之义。“下一步,昆山市人民法院将以协议签约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多元协同的诉源治理格局,全流程发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不断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昆山市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李诗茵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