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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上午,兴化法院通过远程庭审视频的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杨某某涉嫌受贿一案,并邀请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某利用担任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负责人等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多名企业负责人所送现金、购物卡且为他人谋取利益,合计价值人民币30余万元。

在近3个小时的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核实,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被告人杨某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表示忏悔。

近年来,兴化法院充分发挥庭审教育功能,将“廉政课堂”搬进“庭审现场”,以“看得见、听得着”的身边案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