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节前不打烊” |沛县开展“冬日暖阳”集中执行行动(一)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新闻办 发布时间:2023-01-13 浏览次数:3627
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沛县法院执行局开展“冬日暖阳”系列集中执行行动,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及时兑现为“真金白银”。
现场一:
张贴传票,督促履行
高某某执行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杨某某因购买茶叶向原告借款两万元,当日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口头约定几天归还。后被告没有按照承诺归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拖再拖。高某某向沛县法院起诉并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申请执行人现场指认,承办人到达杨某某住处,经多次敲门无人应答,承办人在被执行人住处门口张贴传票和申请执行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缴纳执行案款。
现场二:
拒不开门躲执行,顺利拘传促和解
李某执行李某某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李某客户闫某转来3万元某小区房号费,后李某将这3万元转给李某某,拟通过李某某让客户闫某买到房子。期间两人协商,事成后由第三人徐某(售房人)、李某和李某某每人分得一万元。后客户闫某成功购买房屋,但李某某并未按照约定给付李某1万元房号费,李某遂起诉李某某要求支付。
法院针对此事做出调解,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仍不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执行人现场指认,承办人到达李某某住处,多次敲门均无人应答,在确认被执行人就在该处后,承办人果断联系开锁公司准备强制开锁,此时被执行人才将门打开,承办法官顺利将李某某拘传。在后续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案款8025元,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现场三:
搜查拘传不打折,释法明理护权益
聂某某执行黄某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聂某某在乡村水泥路上闲聊,黄某某牵三条大型犬遛狗,不料三条狗突然从聂某某背后窜出,聂某某被狗绳缠住摔倒在水泥路上导致受伤。后就赔偿一事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聂某某遂诉至沛县法院,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申请执行人现场指认,承办人到达黄某某住处,经多次敲门后被执行人开门,经法律释明后,被执行人仍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将其强制拘传。后承办法官再次向其耐心阐明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可能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良影响,被执行人最终缴纳了本案全部欠款9150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
现场四:
现场执行显力度 守护正义暖民心
张某某执行张某某、李某某、司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张某某、李某某向原告借款5万元,司某某提供担保,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沛县法院并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现场指认,承办法官到达李某某住处,顺利拘传被执行人李某某。后经过组织协调,阐明利害,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现金20000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
随着行动的持续推进,战果频传,当天共成功拘传被执行人3人,搜查3处,执行完毕2件,达成和解协议1件,扣押物品若干,现场张贴传票1处,执行到位金额37175元。
新年伊始,沛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公正司法理念,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多措并举,加大力度,依法遏制和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于法院执行工作的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