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水悠悠,大爱无疆。2200多年前,漂母饭信演绎了“一饭千金”的千古佳话;当下,千年古县淮阴传承爱心打造母爱之都,为90万淮阴人民叩响了幸福之门。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法院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以和谐为重点,以服务为先导,以矛盾化解为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全面开启“幸福淮阴”建设新征程护航

 

融入:助推社会和谐发展

 

今年720日,《淮阴区人民法院关于为“幸福淮阴”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摆在区委书记刘学军的案头,刘书记阅后批示肯定并转发全区。

 

《意见》共22条,其内容包含了服务工业淮阴、生态淮阴、开放淮阴、爱心淮阴、创新淮阴、阳光淮阴“六大战略”和工业新型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外向化、成果普惠化、社会文明化“五大进程”的顺利实施等18个方面。

 

“‘幸福淮阴’建设是一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战略之举、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法院要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在依法保障富民、便民、利民、惠民、助民和安民上做文章,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党组书记、院长尤铁梅如是说。

 

115日,89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起诉到法院。某服饰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欠薪5个月后公司负责人弃企逃债,工人索款无果多次上访。

 

立案后,该院小营法庭立即启动程序。

 

116日,承办法官奔赴上海寻找被告;117日,对机器设备进行了诉讼保全;13日上午850分,被告来到法庭。

 

法官一方面与工人代表谈话,一方面向被告阐明厉害关系。11个多小时紧张奋战,晚上815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115日,27万元汇到法院账上。次日,小营法庭召开兑现大会,89名工人领到了血汗钱。

 

从受理案件,到案结事了,仅10个工作日。工人方某某说:“有法院‘撑腰’,我们可以放心大胆地打工了!”

 

企业的快速发展,是淮阴经济腾飞的重要支撑点。为此,该院深入开展“联系企业、联系村居和挂钩重点项目”的“两联一挂”活动,体民情解民忧。

 

一年来,院领导到江苏民康油脂有限公司、辉煌太阳能有限公司等企业走访调研20余次。进车间,与工人们交流谈心,关心务工中的权益保护;与企业老总畅谈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脱贫、破零、超千,三大攻坚工程是淮阴区推动三农发展的重要举措。该院积极联系协调资金12万元,帮助一个村委会兴办塑料颗粒厂,该村集体当年即实现经济破零目标;与109户困难农民结对帮扶,定期到“穷亲戚”家走访,为他们脱贫想方设法,提供物资帮助。

 

投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一天下午,徐溜镇卫生院发生了一起医患纠纷,20余名患者亲属聚集哄闹。

 

派出所接警后,民警与驻所法官陈海孝及时赶往现场。

 

“医院给我家人治病不但无效,反而引发其他疾病,我们要求给予赔偿,并负责下一步治疗费用。”患者家属情绪十分激动。

 

“给病人治疗应该是第一位的,而聚在这里哄闹只会耽误病情。”陈法官严肃地说道。

 

吵闹的场面顿时安静下来。

 

接下来,法官与民警联合做工作,向卫生院领导和患者家属言明厉害关系。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这起医患纠纷终于得以平息。

 

这是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开展“庭所共建”的成功案例之一。他们的做法被区委政法委列为创新创优项目,在全区推广。

 

淮阴区所属的棉花庄镇,历史上因棉花交易多集中于此而得名。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作物的升级转型,棉花庄镇却以优良的西瓜品种而享誉淮安。然而,2012年夏季,与该镇军田村保持长期合作的一外地客商因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不能做到“一手拿货,一手交钱”,瓜农们既不放心让客商打白条收购西瓜,又没办法找到新的销路,处于两难境地的瓜农们想到了经常来村巡回办案的淮阴区法院王晓峰法官。

 

816日,王法官应约来到军田村。村委会里的气氛比室外35度的高温还要热,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介绍着相关情况。最终在王法官主持下,客商提供相关担保的情况下,瓜农们放心地与客商签订了继续收购合同。

 

“法官主动参加村民议事会,出谋划策,解决农村发展中遇到的难题,保障了我们农民发家致富奔小康。”淮安市人大代表、军田村党总支书记陈杰感慨地说。

 

淮阴法院创新参与社会管理方式,法官参加村民民主议事会,协助村民化解难题、解决矛盾纠纷、保护农民权益,今年以来已参加议事会15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1件。

 

农村危桥致人损害案件频发,引起了淮阴法院法官的关注。

 

9月份,该院组织召开了由民事法官、法学院教授以及交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研讨会。会后,淮阴区法院及时向政府部门发送了司法建议,引起了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拨款1190万元,对26座危桥进行维修改造。

 

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堵塞漏洞,实现社会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合理化。2012年,该院共发出司法建议近21条,被采用率达89%

 

付出: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320日,民二庭庭长岳朝友接到码头镇张庄村李主任的电话,称有一起信访案件十分棘手,希望帮忙解决。

 

岳庭长随即带着书记员赶往张庄村。了解案情后,便与村组干部一道,召集村民代表、承包人蒋某开协调会。

 

“他们与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我也交了承包费。但他们又将土地承包给别人,也不退承包费给我。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后签的合同无效,没有得到法院支持。”蒋某气愤地说。

 

“别人给的承包费高,我们当然租给人家了。”村民代表亮明观点。

 

“那你们也不能不让我使用土地,还扣留着我的承包费。”蒋某一着不让。

 

岳庭长听出了其中的症结所在。

 

“别人出的承包费高,你们就单方撕毁先签订的合同,原本就不太合理,还不退还承包费,就更没有道理了。”岳朝友首先指出了村民的问题。

 

“现在土地已经被他人实际使用了,再纠结于此只会增加更多的精力和财力,不如取回承包费,再想别的办法致富,需要我们法官协助的,我们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岳庭长同蒋某说。

 

“我们愿意退还承包费,但蒋某不能再要求继续承包土地了。”村民代表作出了让步。

 

“岳庭长为我的事这样费心,我也愿意和解。”蒋某同意签订和解协议。

 

一起多次到省、市、区上访的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64名法官担任64个行政村法治指导员。2012年,该院法治指导员走进农村宣传法律120余次,化解矛盾56起,被当地百姓亲切地称为“贴心的法律顾问”。

 

“谢谢法官,是你让我们邻里关系和好了!”张某和吴某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原来,张某和吴某是邻居,相互帮衬好多年,亲如兄弟。

 

可在今年4月份,吴某为了排水,在张某必经的通道上挖了条沟,造成张某出行障碍。双方多次协调,均互不相让,从口角到拳脚,最后把官司打到了法院。

 

案件受理后,基于原被告双方本是关系要好的邻居,调解和好意义重大,立即转入诉前调解程序。安春宝法官邀请了村支书和原被告的亲属,共同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反目成仇“冤家”的双手重新握在了一起。

 

将诉前调解作为部分案件立案受理的前置条件,力求“案未立,事已了”,避免双方对簿公堂。2012年,该院诉前调解结案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