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堵围墙“隔断”邻里情?通州法官下乡明案情
作者: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沈旭 发布时间:2023-02-10 浏览次数:2984
一堵围墙不仅阻碍了通行,更“隔断”了两家的邻里情。近日,南通通州法院十总法庭法官季敬飞带案下乡,对一起排除妨碍纠纷进行现场勘察。
原告汪某、葛某等6人继承了其父母生前通过购买和产权置换方式取得的位于南通市通州区骑岸镇的两处住宅。该住宅东西向1间、南北朝向3间。毗邻西侧房屋的系被告家住宅,在两处住宅的南侧,亦是被告家住宅。两家三处房屋坐落呈田字结构造型。两户人家本是和睦友好的近邻,如今却因通行权问题对簿公堂。
庭审中,原告称其入住了三、四年后,被告家说为了两家房屋规整及安全,砌了围墙,而且当时留了一扇门用于通行。嗣后被告将围墙数次维修,且封闭了出口不再留门。被告家也许诺原告家人可从被告家前屋穿行出入。考虑到大家都是街坊邻里,本着远亲不如近邻的心态,遂同意被告家如此安排。但接下来的生活中,原告每次回家时都为开门问题深感不便。2021年8月,被告不但不开门,反而将围墙进一步加高重砌,甚至还将通行道路占为己有,种植农植。
被告则辩称,自家围墙并未对原告住宅构成妨碍,原告所陈述的被告占用的通道实为被告家的内院,且原告完全可以通过公共行人道回家。
双方你来我往,相持不下。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法官顶着寒风来到现场,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对案涉房屋、围墙、过道进行测量、拍照及绘制图纸,并向周围邻居了解相关情况。
勘查结束后,季敬飞告诫双方当事人要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下乡勘查不仅为案件的下一步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也有效缓解了双方当事人 “剑拔弩张”的对立情绪。